【香港輕新聞】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參加鄉郊代表選舉,遭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時說,選舉主任的決定是依照鄉郊代表選舉法例作出,政府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認為是審慎行使法例下的權力及履行責任。
特首明確表態明顯要制止建制派生事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早前指不排除彈劾朱凱迪立法會議席。林鄭月娥就表明政府無意就此事件糾纒落去,明確指出政府目前沒有計劃處理朱凱廸的立法會議席,她又表示政府內部會就著本地法例是否有需要理順,再作研究。
朱凱迪遭DQ非援引《基本法》104條
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參與鄉郊代表選舉,選舉主任以他隱晦地確認支持獨立是港人的選項等,裁定他提名無效。民主派議員質疑,《基本法》第104條有關宣誓條文,沒涵蓋鄉郊代表選舉。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解釋,選舉主任是按本地法例作出決定。
朱凱迪無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
林鄭月娥表示,選舉主任是依法履行他的責任,行使他的權利,是按著《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第24條,不需要援引《基本法》第104條。條例訂明,除非候選人簽署聲明,示明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否則不得獲有效提名。
特首表明只處理鄉郊代表選舉的事
對於建制派企圖繼續「追殺」朱凱迪,林鄭月娥表明特區政府現在要處理的是鄉郊代表選舉的事,選舉主任已作出決定,目前沒有計劃去處理另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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