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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觀點】運輸署賊過興兵 「特別更」成巴士問題癥結?


【香港輕新聞】因應去年大埔嚴重巴士車禍,獨立委員會就檢討巴士經營問題提出報告,批評運輸署對巴士公司的監管後知後覺,未主動改善巴士服務。有意見認為,政府以需要增聘車長改善安全為理由批准加價,實際是容許巴士公司轉嫁責任予乘客;亦有意見認為,在各項安全措施中,「特別更」最難以處理,指出本港失業率低至2.8%,全港陸路運輸總就業人數均維持在4.5 萬人左右,為此而增聘一千人並不易於實現,建議退休人士兼職巴士司機以治標。


運輸署不夠積極主動


因應去年2月的大埔公路奪命車禍,政府成立的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其後向政府提交報告,指出涉及改善專營巴士安全的45項建議中,共有44項與運輸署有關,委員會對運輸及房屋局、運輸署作出多項嚴厲的批評。包括對安全關注完全不足,僅要求巴士公司維持有效率服務,無明確規定安全事項等;在監管巴士方面欠缺長遠、審慎及積極主動的對策,而今的補救僅是「被動回應而非積極主動」的措施。


保障安全是公司本分


《明報》社評指出,當局仍然否認署方有失職之處,態度值得商榷,「官員流露的卻是典型自我防衛心態,一句到尾就是『沒有失職』」,認為「關鍵在於政府和巴士公司是否『上心』時刻以乘客安全為念,主動發掘問題,積極改進」。社評認為保障乘客安全是巴士公司的本分,而非「恩賜」,政府指巴士公司需要增聘車長改善安全為由批准加價,實際上是將許巴士公司責任轉嫁乘客,政府和巴士公司指「羊毛出自羊身上」並沒有道理。


加價市民會難以服氣


《明報》社評表示,巴士公司受惠於近年來油價低迷而盈利可觀,新巴在2016年急升五成半,而九巴進帳就更多,政府獨以去年的盈虧數字,批准巴士加價,以便於改善服務為理由,不顧巴士公司大賺的事實;加上嚴重巴士車禍再三發生,巴士公司未有受罰之餘,反而得到加價的「獎勵」,市民難以服氣。


司機與乘客都有責任


《星島日報》社論認為報告建設司機位攝錄機加設錄音功能,以及把辱罵司機也定為刑事罪行,引起較多議論,表示「乘客確有責任避免挑動司機情緒,影響駕駛安全」,認為涉及《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是為最複雜的範疇,每更最長工作時間縮短至十二小時,而「特別更」仍維持在十四小時。


特別更安排難以處理


《星島日報》社論引述運輸署官員就指出,如果取消特別更安排,巴士公司須增聘一千至一千五百名司機;認為此舉將勢必「增加巴士公司營運成本,在票價上難免轉嫁給乘客,更大的問題是,現時巴士公司已經未能填補司機空缺,能否大量增聘人手成疑」。


司機身心是安全重點


《商報》「社評」李明生文章表示,對於改善「特別更」問題,則似乎束手無策,認為「特別更」成巴士安全問題的癥結,「對車長構成身心負荷,相關狀況也深獲社會及車長們的關注。畢竟,當車長持續精神不振以致無法好好駕車,試問多佩戴十條安全帶、多安裝十部監測儀器又有何用」?


現時勞動力供應緊張


《商報》「社評」李明生文章指出,最新本港失業率低至2.8%,勞動力供應緊張;多年來全港陸路運輸的總就業人數均維持在4.5 萬人左右,要「多聘1000 人並非想像中簡單,何況數字近年更呈拾級而下趨勢,始終當下年輕人都不太願意『揸大巴』」。李明生文章認為,爭取更多退休人士重投職場成為兼職車長,「不失為應付『特別更』需要及確保勞動力充裕的關鍵」,表示「將『特別更』上限減至13 小時確能治標,而大量增聘車長人手更能治本」。


欠缺安全第一的前提


《文匯報》社評指出,「對於取消「特別更」,運輸署仍有保留,認為會明顯增加巴士公司成本;巴士公司則強調有車長為賺取較高工資願意駕駛『特別更』」。社評認為,這些看似合理的說法,欠缺安全第一的前提,「避免車長長時間工作,防止疲勞駕駛,杜絕車禍發生,是對市民、車長生命安全負責,不能亦不應以影響收入、節省成本為由,在安全問題上妥協」。


加強對巴士公司問責


《文匯報》社評表示,過往政府從未向巴士公司就違反安全指引,而施加懲罰,即使巴士公司不遵守指引,也不須承擔法律責任,形同「無王管」;認為政府應以更嚴格的監管制度,加強對巴士公司問責。



https://www.litenews.hk/?p=64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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