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寬頻成新例下首宗被定罪的公司。 |
【香港輕新聞】被推銷電話滋擾到快發瘋的香港人有救了,法庭今日終於將其中一間公司入罪。香港寬頻網絡有限公司早前在客戶要求停止利用個人資料直接促銷後,仍致電留言予客戶,成為首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直銷相關規管生效後的檢控案件。荃灣法庭今日裁定香港寬頻1項「資料當事人可要求資料使用者停止將個人資料用於直接促銷」罪成立,罰款3萬元。
客戶曾要求停用其資料
法官判刑時表示,香港寛頻的公司手則規定約滿前半年才會通知客戶是否續約,但被告職員於2013年5月17日留言案中事主陳先生續約優惠,時效上仍未達事主合約的半年前,法官認為香港寛頻若想客戶知道約滿後會有價格調整,可透過書面通知,毋須不斷致電客戶;對於香港寛頻早前解釋致電客戶純粹是「通知一聲」,法官直指「通知」只是開場白,實際是想介紹其他續約計劃,故此已構成直接促銷。香港寛頻代表律師求情指,該案只是使用事主陳先生的資料作促銷,相對於販賣客戶資料,該案較為輕微。控方案情指,被告的一名姓陳客戶於2011年12月與被告簽約2年,使用被告的服務,陳於2013年4月向被告發電郵,要求被告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直接促銷,被告於同月以電郵確認收到陳的要求。惟2013年5月17日,被告的一名女職員再致電給陳,陳當時沒有接聽,女職員遂留言提及續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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