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華潤集團原董事長及黨委書記宋林,涉嫌貪污及受賄案,在廣州市中級法院一審。檢察院指控宋林在2004至2013年,任職華潤創業及華潤集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領取認股權名義及在下屬公司報銷個人費用等方式,侵吞公共財物,合計970多萬元人民幣;他又為部分公司及個人,在項目合作、獎金審批、職務晉陞等提供幫助,索取及收受財物合共2300多萬元。宋林當庭認罪認罰,法庭宣布休庭,擇日宣判。
曾列最具影響力商界領袖排名20位
宋林在1985年加入華潤集團旗下多間企業公司管理層部份,歷任職位包括:經理、高級經理、助理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企發部總經理等,這些公司包括華潤創業有限公司、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華潤微電子(已私有化)、華潤石化(已結業後出售給中國石化)、華潤勵致(華潤燃氣前身)、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等旗下企業。也是東亞銀行(中國),以及吉利汽車獨立非常務董事。2004年宋林升任華潤集團總經理;2008年升任華潤集團董事長。在威海當地,宋林被稱作「膠東宋氏驕子」。他在《財富》2012中國最具影響力的50位商界領袖排行榜中排名第20位。
新華社記者兩次舉報瀆職終落網
2013年7月17日和2014年4月15日,新華社《經濟參考報》首席記者王文志以個人身份,兩次向中紀委實名舉報宋林在華潤收購山西金業資產過程中存在嚴重的瀆職行為,造成巨額國有資產流失,還舉報宋林包養情婦並涉嫌貪腐。宋林對此予以否認,認為舉報內容純屬捏造和惡意中傷。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於2014年4月17日宣布宋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4月19日宋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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