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本民前梁天琦等六人被拒參加立法會選舉一事,風波未了。今日本港傳媒繼續辯論選舉主任拒絕部分人士參選,是否越權取代法官;另一方面,近期有中學成立本土關注組,有評論關注港獨是否已成為下一代的主流思潮。
《蘋果日報》刊登的理大社會研究政策中心主任鍾劍華的評論文章,指作為政府官員的選舉主任,根本無權對參選人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作判斷;拒絕其參選,等同於越權做法官,判處他「發假誓」。鍾劍華認為,港府將「依法治港」四個字放在口邊,卻自我賦予「以行政手段直接作司法判斷的第四權」,今次以反港獨為突破口,但日後一旦成為慣例,香港社會的自由及人權保障將全面崩潰。
《信報》的黃永「政治誅心學」專欄則不認同,指選舉主任並沒有代替法官,因為從邏輯上講,若認為「選舉主任自行否決一個人的提名」意味著取代了法官,那麼「選舉主任自行接受一個人的提名」,亦可以說成是取代法官;而從法理上講,若當事人不滿選舉主任的決定,可透過「選舉呈請」要求法官主持公道,既然法官有權推翻選舉主任的決定,便意味著選舉主任並未代替法官。
黃永強調,香港特區政府的權力源於中央透過《基本法》來授權,因此港府並無權力決定接受港獨人士進入議會,換言之,若認同選舉主任有權允許港獨人士入閘,便等於間接宣示香港是一個「可以自決」的憲制實體,此舉牴觸了《基本法》。
對於中央對港權力,《明報》的李先知專欄關注,律政司長袁國強日前表示不會就事件,要求人大常委釋法,認為袁國強的說法是為表達政府立場,為事件降溫;至於近期有過了關的參選人再言支持港獨,袁國強表示不評價個別事件,文章分析認為是政府內部仍在小心研判應如何處理,避免隨便出手再引爭議。
同樣刊登在《明報》的黃均瑜評論亦認為,特區政府確保公帑資助的立法會,不出現港獨聲音是憲政責任,至於用什麼辦法去確保、做法好看不好看,是能力問題;並比喻指,在學校學生交功課是責任,功課做得怎樣、及格不及格是能力。
身為教聯會會長的黃均瑜又關注,近日有中學成立關注組,討論港獨,認為學校必須提高警惕,慎防學生誤入歧途;又指代表教育界的議員表示學生有討論港獨的自由,令人遺憾,怒斥對方對學生的不當言行不予指正、聽之由之,實在是枉為人師。
《蘋果》李怡則認為,正是由於特首梁振英,及中共不斷壓榨港人實現高度自治的空間,尋求香港獨立才成為下一代的主流思潮。文章指,對於中共而言,獨立從無清晰的定義,如目前台灣的狀態被認為屬「一個中國」,要求自治的達賴喇嘛卻被指為是藏獨,中共僅以對掌權者的威脅程度給人貼「獨立」標籤,因此當有地方出現自主傾向,即使是按《基本法》要求落實真正的高度自治,在中共眼裡就是獨立。
李怡續指,年輕人和教育程度越高的人對此看得越真切,泛民亦明白,但不敢碰這個雷區,年輕一代較少包袱,因此成立本土關注組,尋求獨立成為下一代的主流思潮趨勢,「完全是中共和港獨之父梁振英迫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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