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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勞動法貼心為女士設立「經痛假」

 


傅園慧:昨天來了假子!原來內地有十多個省市早已設立「經痛假」。
傅園慧:昨天來了假子!原來內地有十多個省市早已設立「經痛假」。

 
【香港輕新聞】中國女子泳隊在在4×100未能取得獎牌,賽後傅園慧接受訪問時說漏了嘴:「昨天來了假子!有點乏力,特別累!」月事稱「假子」原來事出有因,因為內地早設立「經痛假」。據中新網今日報道,寧夏即將實施的《自治區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突出對女職工的「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更年期」五期保障,其中還專門明確了「痛經假」,這一消息令到應否設立「痛經假」再次引起關注。


廣東預算今年訂立「經痛假」


截至目前,包括北京、上海、陝西、山西、安徽、浙江、湖北、江蘇、江西、山東、甘肅、湖南、四川等十餘個省份及城市在本地區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中提出,女職工在一定條件下可申領「痛經假」,最長可休息二至三天。廣東去年已經就此徵求意見,並列入了2016年制訂規章計劃中。


大部分地方只准體力勞動職業享有


不過,絕大部分地方規定都對女性從事的工種提出了限制,大多只限於野外或低溫作業、以及強體力勞動職業,普通女性要想享受休假必須要提供醫療機構的證明。江西的「痛經假」天數相對較長,該省從事低溫、冷水、野外流動、建築和一級以上(含一級)高處作業,三級以上(含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等作業的女職工,月經期給予休假二至三天,並相應減少勞動定額,不影響各種獎勵和評比。


月事期間准調其他崗位


陝西規定,生產第一線的女職工在月經期間,有痛經等特殊情況不能堅持正常勞動的,經醫療機構證明、單位負責人批准,給假一天,工資照發。江蘇則規定,女職工在月經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高處、低溫、冷水、野外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應暫時調做其他工作,或給予公假一至二天。對其他工種的女職工,月經過多或因痛經不能堅持工作的,經醫療單位證明,給予公假一天。


「痛經假」概念由衞生部倡議


「痛經假」的概念其實由來已久,1993年由原衛生部、全國總工會等5部門聯合頒布的《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就已指出,患有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後,月經期間可適當給予1至2天的休假。另外,不少規定中還專門強調「痛經假」是有薪假期。


北京1990年已實施經期休息一天


北京從1990年起施行的《北京市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若干規定》中就明確,女職工患痛經,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生產的,經醫務部門證明,可以在經期休息一天,算作勞動時間。重慶規定,患有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經醫療機構確診後,月經期應給予2天休假,按正常出勤對待。還有地方要求要向女職工發放衞生費或者衛生用品。安徽今年3月起實施的《安徽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強調,僱主單位應當給予女職工特殊衞生保護,向女職工發放必要的衞生用品。


哺乳婦女不准加班及返夜班


除了「痛經假」,各地也對女性的哺乳假、更年期保護等權益保護做出了規定。從國家層面看,2012年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就已經明確,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僱主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地方層面上,各省份對哺乳假的休假方式又進行了細化。


每天安排兩節哺乳時間


湖北規定,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僱主單位應當在每天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時間,每次不少於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次增加哺乳時間不少於30分鐘。每天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因哺乳而往返於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哺乳可休假半年八折支薪


江蘇和四川則為女職工在家休哺乳假開了「綠燈」。江蘇提出,女職工在哺乳期內,上班有困難者,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休半年的哺乳假,工資不低於百分之八十。四川也明確,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嬰兒身體較弱或單位沒有托幼設施、上班路程較遠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月。哺乳假期間,工資按本人標準工資的80%發給,不影響晉級、調工資,併計算工齡。


更年期婦女可減輕勞動量


除了哺乳假,北京、山西、安徽、青海、浙江、湖北、江蘇、江西、山東等地還考慮到更年期女職工生理特點,明確了對女性的更年期保護。不少地方規定,女職工因更年期綜合症不能適應原勞動崗位的,用人單位根據醫療機構證明,可以適當減輕其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適宜的勞動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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