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政府與兩電簽訂新協議,將回報率由現時的9.99%,下調至8%,為期15年,在2018年後生效。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估計,如其他因素不變,新協議下電費減幅將高於5%。然而魔鬼在細節,本港今日多間傳媒關注新協議,有評論指實際上兩電穩賺不賠,而港府與兩電、港鐵等既得利益集團的談判投鼠忌器,長期處於弱勢。
多間傳媒均認為,電費實際減價幅度難以達到5%,因為管制協議將兩電利潤與固定資產掛鈎,先保證兩電能取得豐厚利潤,然後再計算市民如何攤分,兩電可透過興建更多發電機組和配套設施,提高固定資產,以賺取更多的利潤。
《香港01》的「01觀點」和《明報》社論均指出,政府計劃在2020年將較潔淨的天然氣發電比率提高至50%,加上兩電有不少舊式燃煤機組即將退役需要更新,有研究機構估計,兩電將進行的固定資產投資,將達數以百億元計。「01觀點」又指,兩電因此貼上「環保企業」的品牌形象,卻需要市民付鈔,「環保」淪加價幌子。
同時,兩間傳媒又批評港府,指兩電穩賺不賠,是港府談判失利造成的,而且新協議為期15年,令兩電未來15年毋須面對開放電力市場的壓力。「01觀點」直指,港府在面對港鐵、甚至的士業團體等既得利益,往往都投鼠忌器,仿佛政府的存在,就是為他們服務,而非以捍衛香港社會大眾福祉作為施政依歸;斥港府需檢討為何香港社會充斥著怨氣?一眾高官需要反省自己為誰服務。
《星島日報》的社論亦指,實際電費減幅可能較小,但認為原「10+5」的協議本允許兩電享受9.99%的回報,現時卻提前五年削減回報,是兩電「釋出了善意」。此外黃錦星指,市民和私營機構可以太陽板等可再生發電器材,自主發電,再高價賣給電力公司。《星島》認為,此舉或有助於兩電減少或延遲興建新的發電機組,放緩基本電費增長。
《信報》社論亦指,勿論利潤管制是否淪為「利潤保證」,或更換天然氣機組是否更昂貴,兩電准許回報率降至8%始終是好事,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各方利益。至於電力公司願意購買市民和私營機構的再生能源,可被理解為小規模試驗性質地開放電網,「算是一個好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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