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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輕新聞】人人都識唱、天天有人播的《Happy Birthday》相信是全球最耳熟能詳的歌曲了,但你能想到這首歌在過去多年,一直牽涉版權案嗎?
華納音樂旗下的Warner/Chappell公司一直聲稱要能夠有這首歌版權,並向公開使用的人收取版權費,而兩名製作人對比不服,提出訴訟。經過兩年爭辯後,洛杉磯聯邦地方法院周二終裁定華納敗訴,指華納並無擁有生日歌的版權,歌曲屬於全公眾。
提出訴訟的是「早安你好」製作公司(Good Morning To You Productions Corp.)兩位製作人馬麗亞和西格爾。他們兩年前拍攝一套有關生日歌的紀錄片,Warner/Chappell公司指他們侵權,表示此前已有數以千計的團體和個人支付版權費,向他們追討1500美元(約合1萬1600港元)的版權費。
但馬麗亞和西格爾對此表示不服,指這首歌是19世紀末的作品,至今已超過100年,無人擁有版權,應該開放給公眾使用。他們更要求華納,悉數交出此前徵收的逾500萬美元(3900萬港元)版權費。
《Happy Birthday》原曲於1893年發行,是由希爾姊妹創作的「早安歌」。1935年,一間名為Clayton F.Summy的公司為其註冊版權,而該公司在1998年被華納音樂公司收購,自此華納宣稱擁有該曲的版權。
審理此案的洛杉磯法院最終裁定,因這首歌最初的版權只涵蓋音樂編排,不包括調子和歌詞,華納並不擁有這首歌版權,裁定這首歌屬於公共財產,任何人無需支付費用使用。華納指正在研究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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