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沙田的威爾斯親王醫院將一離世女病人心肺 移植至兩名病人,後卻發現女病人患腎癌 圖片來自網絡) |
【香港輕新聞】公立醫院再現醫療失誤,威爾斯親王醫院將一急性中風離世的女病人心肺移植至兩名病人,後卻發現捐贈者患腎癌。
繼東區醫院「切錯肺」後,位於沙田的公立醫院威爾斯親王醫院自揭一宗器官捐贈事故。一名女病人25日急性中風去世,其家屬同意捐贈出腎臟、肝臟、心臟及雙肺,院方聯絡配對合適病人,並於翌日早進行器官摘取手術,運送至瑪麗醫院準備移植。
直至下午二時五十五分,威院醫生摘取腎臟時,發現其右腎背面有一直徑約1.5厘米的腫瘤,化驗後證實為腎細胞癌。而當時瑪麗醫院正進行心臟及肺部移植手術,肝臟受贈者亦已推入手術室,並已開刀。威院及瑪麗醫院醫生經評估後,決定急煞腎臟及肝臟移植手術。
然而,威院承認,在捐贈者去世當晚即已為其做過器官檢查,包括胸部X光、腎臟超聲波掃描、超聲波心動圖等,經評估認為器官情況良好,適合用作移植。
據《星島日報》,威院發言人稱,手術進行前,已與受贈者及家屬通知已知風險,包括捐贈者可能患有無病徵的隱疾、正處於感染空窗期等。而瑪麗醫院亦已向接受心、肺的兩位病人及家屬解釋情況。醫生表示會檢查病人情況,跟進後續進展。
受贈者會否受影響 專家意見分歧
報導另指,腎科專家周嘉歡稱,腎腫瘤若直徑有1.5厘米,理論上可以透過超聲波照出,但也表示要視乎腫瘤形狀、大小及所照位置;表示今次事件實屬罕見,只有約0.2%至0.3%的機會發生,「可能今次是照機(超聲波)的同事年資太淺,又或者超聲波機太舊而招致」。
東網報導,專家評估今次捐贈者癌細胞轉移至身體其他部位機率極低,相信兩名受贈病人受影響風險非常低微。《星島日報》還引述臨床腫瘤科專科醫生張寬耀看法,按照腫瘤大小判斷,癌症擴散至其他器官機會很低,不足一成。
而《太陽報》報導指,多名未署名專家認為,即使捐贈器官並非患癌器官,癌細胞亦可能游離至血管,潛藏在其他器官內,增加受贈者日後患癌風險,需定期檢查。
報導另指,2012年伊利沙伯醫院亦發生過類似事件,四名接受患胸腺瘤捐贈者器官的病人中有一人其後死亡,惟報導未指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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