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被落案控告濫用職權、詐騙及洗黑錢等共1970項罪名,是澳門特區政府成立近17年以來,第2名被檢控的主要官員,澳門終審法院排期在下月5日開庭。何超明由澳門特區成立起,擔任了三屆檢察長,1年多前卸任,年初因為涉嫌受賄批出工程被覊押候審。
完成預審決定起訴1970項罪名
澳門終審法院預審法官,完成對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嫌侵佔、濫用職權及巨額詐騙罪案件的預審,決定起訴他與另外九名共犯,合共1970項罪名,何超明在100項控罪中以主犯身份被起訴,涉及公務侵佔、濫用職權和發起創立犯罪集團等罪名。另外646項屬詐騙罪,在法律行為中分享經濟利益罪及濫用職權罪各有434項。案件已於本月4日移交終審法院合議庭,排期下月5日開審。
去年接獲舉報今年二月採取行動
澳門廉署去年接獲舉報後展開調查,今年二月公布拘捕何超明等人,指他涉嫌串通私營公司的負責人,長期將檢察院的大部分工程及服務,高價判給指定公司,由2004至2014年間,涉案公司以不法手段取得一億六千七百萬澳門元的外判工程或服務,從中獲利不少於四千四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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