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立法會行管會向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追討議員薪津形容,梁頌恆形容立法會行管會的做法是幼稚及無聊,但現在要先處理大事,即就喪失議席提出上訴,之後才處理其他枝節問題。梁頌恆說,法庭早前判決已就喪失議員資格定出有生效日期,但行管會卻自行演繹10月1日為生效日期,他質疑行管會有何法律理據。
李慧琼指根據釋法兩人不應享薪津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李慧琼在電台節目說,人大常委會的釋法表明,拒絕宣誓的人,不得享有相應職權和待遇,因此青年新政的梁頌恆和游蕙禎,即使在十月一日獲刊憲成為立法會議員,但由於未完成宣誓,不能當成已就職,兩人不應享有擔任議員的酬金、津貼及營運金,但在正式全數追回一百八十六萬元公帑前,會先考慮梁頌恆和游蕙禎提出的反對或求情理據。
劉小麗如失議員資格處理方法不同
李慧琼承認,今次釋法帶出一些問題,例如目前議員在宣誓前已可以預支款項開設辦事處,將來要考慮是否要求他們完成宣誓才能領取。至於獲第二次宣誓就任的劉小麗,李慧琼認為,即使將來法院裁定她的議員資格無效,由於她目前已履行議員職責,因此未必會好像梁頌恆和游蕙禎,追回全數酬金及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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