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青年新政成員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無效,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案件,兩人今早表示,打算上訴至終審法院。游蕙禎說,眾籌經已籌得44萬捐款,主要用作律師費,要在下個月中的限期前,要籌得160萬元作為上訴按金,才能提出上訴。她說政府的司法覆核入稟是帶頭破壞三權分立,形容如果放棄上訴,有關的憲政缺口會一直存在。他們無透露上訴的新理據,強調已經過深思熟慮。
暫不償還190萬議員薪津
游蕙禎又談及昨日是南京大屠殺的紀念日,形容日軍當年所作行為是暴行,同時說中共承繼了日軍暴行。他們又指,參考法律意見後,決定不會在本月19日的限期前,向立法會償還合共近190萬的議員薪津。
郭卓堅再入稟指監誓員無事先講清楚宣誓規定
另一方面,長洲居民郭卓堅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和秘書長陳維安沒有盡監誓員的責任,為宣誓議員解釋應有態度和可能有的錯漏,要求法庭頒令,命令兩人按照人大常委會規定,再為所有議員安排重新宣誓。
要求頒令為所有議員安排重新宣誓
郭卓堅今早在高等法院外表示,入稟是針對監誓員行政失當,沒有講清楚宣誓應有的規矩。郭卓堅早前已入稟要求法庭就梁君彥的國籍問題,禁止他出任立法會主席,也就行政長官梁振英及5名立法會議員就職宣誓的有效性,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6人宣誓無效,應失去相關公職資格。
http://litenews.hk/?p=25166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