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澳門地產發展商、全國政協委員吳立勝,涉嫌賄賂聯合國官員,美國紐約曼哈頓聯邦法院經過四星期審訊,星期四裁定,吳立勝貪污、洗黑錢等六項罪名成立,等候判刑期間獲准保釋。案情指,69歲的吳立勝在2010至2015年間,以超過一百萬美元賄賂兩名聯合國官員,前聯合國大會主席阿什及前多米尼加共和國大使洛倫索,換取對方支持,繞過正常審批程序,在澳門興建聯合國會議中心。
控方指吳立勝圖打造「亞洲日內瓦」
控辯雙方周二(25日)進行結案陳詞時針鋒相對,檢察官指吳之所以行賄,是要在興建該會議中心後將它打造成「亞洲日內瓦」,使成為他的傳世之作;辯方則稱案中對吳的指控都是子虛烏有。檢察官埃切伯格説,69歲的吳立勝從2010到2015年間向兩名駐聯合國代表行賄數百萬美元,希望在澳門興建一幢規模足以媲美聯合國紐約總部的會議中心,屆時會有數以萬計的人到其酒店、碼頭、直升機場和購物中心消費,這個發展項目變成「亞洲日內瓦」後,將令其本人和家族名利雙收。
辯方指只是朋友借錢及發工資
不過,辯方律師朴泰賢則反駁稱,控方對吳指控「極其可惡」,而且不攻自破,子虛烏有。朴在庭上再次讀出一份聯合國工作小組的報告,以證明並沒有規定管制或禁止吳立勝與聯合國及各駐聯國代表,以公私營合作的方式去興建一個供發展中國家使用的設施。朴泰賢反指,已故前聯合國大會主席阿什、和現已被停職的多明尼加共和國駐聯合國副大使洛倫佐,利用了自己與吳之間的關係。朴指出,吳在金錢上有求必應,阿什曾經在2014因為有拍檔退出合辦演唱會,而向吳要求20萬美元救急;朴又指吳向洛倫佐支付的每月2萬美元,是洛倫佐擔任吳旗下《南南新聞》總裁的工資。
污點證人指證不了解其受薪工作內容
控方在審訊期間,曾向出任污點證人的洛倫佐盤問,內容包括他領取薪酬的同時,是否了解《南南新聞》的工作,控方此舉意在向陪審員點出洛倫佐只是受賄,並非實際工作。埃切伯格指出,吳在2012年曾承諾每月多給洛倫佐3萬美元,以圖加快審批興建會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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