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昨天正式公佈的「一地兩檢」,港府除解釋方案細節外,亦希望通過「三步走」方式實現「一地兩檢」。有媒體稱,「一地兩檢」落實是箭在弦上,泛民必須認識到這點並調整策略;亦有觀點指,相信民眾對方案能夠接受,但政府要繼續解釋與游說工作,防止高鐵被賦予過多政治色彩。
資深傳媒人陳景祥在《明報》刊文指,深圳灣模式一直被用來與「一地兩檢」對比,但兩種情況有本質區別:內地和香港不是鄰國的關係,人大常委可以授權香港在深圳灣設口岸,反過來香港卻無同等權力授權內地這樣做;內地在其高鐵口岸區內有多少執法權,港府無權干預。此外,由於高鐵站在香港境內,若內地人員在此執行拘捕異見人士等行為,對港人的衝擊會更大。
陳景祥稱,「一地兩檢」推行勢在必行,但政府也無法避免要進行大規模的解釋工作。具體做法上,陳景祥建議就民眾擔心的口岸內執法權問題,政府可以成立類似基本法委員會的機構,扮演監督者、仲裁者和接受投訴者的工作,在發生爭拗時能從中調停;對執法人員,也可以盡量向內地爭取只保留他們「處理入境、清關和檢疫」的權力,令口岸成為主要處理旅客出入境、提供便利服務的地方,減少其政治色彩。
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在《信報》的文章就指,若單從民意角度簡單分析:耗資近千億的高鐵通車已成事實,市民會傾向於妥協,並接受一個令他們安心、不會遭內地人員無理執法的安排;反而不希望看到因不容許兩檢,高鐵變慢車的情況。王永平指出,接下來泛民要重審策略,仍將拖垮「一地兩檢」設為目標注定會失敗;但若透過「一地兩檢」辯論令市民感到他們在維護「一國兩制」,則會贏得市民贊同。
《經濟日報》傅流螢就建議港府,日後答疑需注意三點:第一,要顯示對立法會的尊重,先把方案交給立會討論。第二,應強調「一地兩檢」屬特殊情況,不會時常出現,港府目前的方案也沒有修改基本法或「割地」。第三,香港法例已指出旅客在香港口岸區也不應進行示威,若旅客要作政治宣示,在香港一方時已經違法;而且內地過往處理港人入境時示威等情況,手法一向靈活,何況多數港人也了解內地禁忌,在日後協調機制下,應該相信雙方有能力處理一切問題。
至於本地立法工作如何完成,港府在昨日公佈方案時並未詳述。不過《明報》李先知專欄引述一政府消息人士所言,稱政府雖沒說過「會議決議案形式進行」,但不排除有這種可能。部分建制派認為「一地兩檢」將先以決議案方式通過再本地立法;而泛民就堅持「一地兩檢」與政改不同,政府必須以藍紙草案立法,不能用決議案交代。
相關法律人士相信,若使用決議案方式立法,議員有權對決議案提出修訂;但修訂會被合併,每個議員的發言時間與次數受控,故會限制泛民用「拉布」方式拖垮「一地兩檢」。李先知也引述某泛民議員說法,指若進行議會表決,泛民難以在建制佔多數下否決「一地兩檢」,因此不同路線的泛民會有不同策略,爭取在方案具體安排上為港人爭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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