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蘭教育部長拉森寧(Sanni Grahn-Laasonen)早前率文化交流團訪問香港,介紹了「快樂學習」模式。有交流團官員介紹,芬蘭教育系統中不存在既定評判標準,學校校長與老師享有較高的教育自主權。
兩年前,芬蘭國內開始推行「快樂學習」模式,主張不通過考試評定學生能力,希望學生能通過有趣的教育方式享受學習的過程。芬蘭的「快樂學習」中「快樂」的定義,在中國的教育環境下常被理解為「快樂地玩耍(play for fun)」。
當被問到是否有方法將兩地對教育理解的差距縮小,拉森寧就表示,兩地的文化與教育系統存在明顯區別,認為不能輕易評論對香港的教育模式。但她補充,芬蘭的教育從業者普遍接受高等教育、具有專業技能,並具有從業動力,教育工作者在芬蘭亦十分受尊重,因此芬蘭當局給予教育界人員極高自由度按需選擇施教方式與教材,以便他們因材施教。
在芬蘭,教師享有極高的教學自由度。至於當局對如何對其教學質量進行監督,芬蘭教育及文化部國際聯繫專員Jaana Palojärvi則表示,教育部主要通過兩種方式監察教師的教學質量:首先,在學校層面上,各校的校長有較強的權力,他們將負責監督教師的表現;一旦發現教師有不當行為,校長有足夠權力可決定是否繼續聘用該教師。
其次,芬蘭教育系統中並不存在既定的教學質量評判標準,但每年教育部會對國內6%的學校進行隨機教學抽查。這種抽樣事先並不會通知校方,學校無法通過事先演習掩蓋缺陷,亦無法根據固定標準調整教學,因此考察團得以接觸到最真實的教學反饋。Jaana Palojärvi補充,有些學校出於希望了解自身缺陷,亦會主動邀請考察團到訪,但考察團造訪的多數學校都是隨機選擇的。
Jaana Palojärvi認為,這種考察方式對校方的「啟發性」要強於「監察性」。因為在芬蘭,教育部門依然希望教學方式評定權主要由教師掌握,而非政府官員。Jaana續指,在芬蘭的學校中,每個班級甚至每個學生所面臨的考驗或挑戰都可能是不同的,因此無法要求每個教師按均一標準施教,統一測試反而無法反映他們真實的能力。當局希望學生重視的是學習的「過程」,而非「結果」。
Jaana也笑言,「如果我的女兒在班級測試中帶著不合格的成績回家,我並不會感到擔心;因為很可能她的測試結果換到別個班級中由另一個老師批閱,就是名列前茅的。」
https://www.litenews.hk/?p=38889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