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去年佔領運動期間,七名警員被控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件將於今年6月開審。警務處處長要求高等法院下令,命五間傳媒機構交出相關新聞片段及披露攝影師身份。無線新聞表示反對,又憂慮公佈攝記身份會令前線記者被襲。
警務處處長向法院申請頒令,命亞洲電視、無綫電視、《蘋果日報》、有線寬頻通訊及電訊盈科五間傳媒提供案發當日拍攝的由曾健超向警員淋液體至警員將他帶走、約23分鐘完整未經剪裁片段,以及披露攝影記者的身分。
除了亞視,其他傳媒機構都有代表出庭答辯。代表無綫電視的律師陳詞指,律政司要求提供的片段內容不合理地廣闊,亦看不到可以協助調查。無綫新聞製作經理黃廣海向法庭呈交誓章,確認相關片段的真確性,指除了個別涉及攝影機對焦的畫面因為太模糊而需要刪剪外,片段基本上無經剪輯。
無綫律師又指,不會披露攝影記者的身份,因為一來其身份不是新聞材料,二來近日旺角騷亂,已有攝影記者遇襲,認為公眾對攝記觀感負面,更有人在網上揚言要襲擊無綫攝影記者,無綫須保護記者免受暴力危害。
法官張慧玲認為片段已於公眾領域發布,如果傳媒有更重要片段或更有新聞價值資料都不會隱藏,質疑律政司沒需要申請頒令;又指,明白傳媒為何不想提供片段,她要平衡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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