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涉嫌於佔領期間在添馬公園變電站暗角位置,毆打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的7名警務人員,於周二被裁定襲擊致他人受傷罪成,法官今早判各人入獄兩年,全部不准緩刑。第5被告因於警署掌摑曾健超而另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入獄1個月,獲准同期執行。主審法官杜大衛判刑時指,7名警員行為不只令警隊蒙羞,有關新聞片段亦被多人看過,破壞香港國際形象。據了解各被告有意提上訴,但由於區院不能申請保釋,故各人今須開始服刑。
首被告律師指不能說刑期過重但會就定罪上訴
法官宣判時有女親友即離庭入房大哭,亦有同袍落淚。在法官宣告判刑兩年後,各被告神情冷靜,散庭後逐個步入羈押室,有同袍激動上前與次被告劉卓毅說話,劉安慰對方。代表第一被告總督察黃祖成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在庭外說,黃祖成一定會就控罪上訴,但刑期上訴方面要再作研究,又說已準備一定上訴理據。駱應淦又說,有關控罪最高刑期判監三年,法官在減刑半年後判監兩年,不能說刑期過重。他指首被告雖然感到不高興但仍然冷靜,將會就定罪進行上訴,未知其他被告取態。
7名被告俱為駐守不同單位CID
7名被告依序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49歲)、觀塘區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30歲)、觀塘區反黑組警長白榮斌(43歲)、觀塘區反黑 組警員劉興沛(39歲)、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員陳少丹(32歲)、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關嘉豪(33歲)及觀塘區反黑組警員黃偉豪(3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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