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案件,9人陪審團經過超過21小時退庭商議後,晚上得出裁決,曾蔭權3項控罪中,其中第2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以8比1裁定他罪名成立,曾蔭權成為回歸以來,首名被刑事定罪的前行政長官。
陪審團獲豁免未來10年免役
首項控罪「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陪審團不能達致裁決。第3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陪審團一致裁定他罪名不成立。法官表示,由於首項控罪未能達致裁決,會解散陪審團。曾蔭權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下周一下午再處理。法官又感謝9名陪審員,為社會作出貢獻,豁免他們未來10年都不需傳召做陪審員,曾蔭權晚上8時半後在妻子及兒子左右兩邊陪同下,步出高等法院,他未有回應提問,之後坐車離開。
首條控罪未能一致裁定押後處理
曾蔭權被控的「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指他接受深圳東海花園三層複式單位的裝修工程,作為行政會議處理3項有關雄濤廣播牌照申請的回報;第2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在處理3項有關雄濤廣播牌照申請時無申報利益;第3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決定向何周禮授勳時,隱暪何周禮為深圳物業做室內設計,並以授勳作為回報。
律政司未決定是否重審首項控罪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就是否要求法庭就控罪進行重審,律政司未有決定,由於案件審訊尚在進行中,律政司現時不作進一步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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