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陳奕迅唱道「誰能憑愛意要富士山私有」,誰知日本地標性景點富士山,竟然真的是私有土地,日本政府每年須支付天價租金,才能讓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上山。這背後的故仔起源於江戶時代···
國際關係學者沈旭輝在一篇文章中介紹,根據日本歷史記載,富士山的「業權」所屬十分模糊。江戶時代由第一代將軍德川家康統一全國後,富士山算是由德川幕府持有。1606年,幕府把富士山「捐」給淺間神社。
據說,德川幕府將富士山捐出,有一番考量。因為德川家康死後葬身於日光東照宮,而他曾長居的久能山也有一座東照宮,最初他是下葬於此,兩者都是今天的日本旅遊聖地。富士山在兩者正中心,構成一條直線,據說這格局能「鎮守鬼門」,永保日本福祉,甚至讓他復生云云。
明治維新後,幕府被推翻,行中央集權路線,國有化了大量資產,富士山才變成「公有」。但日本在二戰戰敗後,佔領盟軍的基本政策,就是要瓦解日本帝國的中央集權體制,政府擁有的不少資產,又重新被私有化。
但因為富士山太重要,日本政府不願歸還,淺間神社便狀告政府,並在1974年勝訴,而山頂部分,則是到2004年才正式回歸神社。至此,日本政府須向神社租用土地,雖然租金一直都無人知,不過就有傳係一個天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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