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拋出大和解方案,建議候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上任後,特赦佔領行動中所有參與者的刑責,包括七警和退休警司朱經緯,希望藉此修補社會撕裂。惟相關言論遭幾乎一面倒反對,甚至胡的黨友許智峯亦不認同該方案,而新民黨葉劉淑儀卻表示初步認同特赦方向。香港輕新聞盤點各陣營人士點回應「特赦佔中論」。
公民黨楊岳橋澄清僅個人意見
《明報》專訪指,胡志偉的提議,獲公民黨認同,又引述該黨黨魁楊岳橋,指若新政府可無條件特赦,代表新政府望放下撕裂。他隨後澄清,該觀點未經公民黨執委會討論,「抱歉令大家誤解公民黨,我會深切檢討」,又指雖認同修補撕裂的方向,但是否以特赦體現,在社會未有深入討論前,深有保留。他重申,「政治問題,政治解決,法治精神不容動搖,法庭裁決更不應用作政治交易」,又指新政府若要和解,向香港人展示修補撕裂誠意,應盡快重啟無前設的政改,實現真普選。
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由於相關司法程序仍在進行,候任行政長官不適宜就個別案件作出評論。
非建制陣營:
民主黨許智峯:難以認同特赦佔領運動參與者及違法的警員的做法,認為與法治理念背道而馳。他又指,社會撕裂的源頭不是佔領運動本身,而是因為政府非民主普選產生,市民不信任政府。即使特赦能短暫舒緩社會對立,但長遠不會為民主運動帶來任何好處,呼籲民主派三思。
民主黨羅致光:應該小心運用特赦權力,他認同人道理由可以考慮,但政治行為值得探討,對胡志偉建議有保留;強調並非所有佔中案件,都是刑事案件。
公民黨陳淑莊:個人好大保留,又稱自從她參加公民運動第一天,已知道和平抗爭「亦有可能被起訴」,及承擔法律後果,認為新政府向香港人展示修補撕裂、重建互信的最大誠意,是實現真普選。
公民黨郭榮鑑(法律界):相關建議無法理基礎,指律政司亦無權在未完成檢控程序,未完成法律程序之前,是向任何人提出特赦。他又指,在檢控決定仍未作出前已經講特赦,其實未必做到所謂「大和解」的政治或社會效果。
工黨張超雄:形容有關言論奇怪,強調雨傘運動是政治及抗爭行為,而七警案和朱經緯案並非是政治行動;又指相關案件是交由獨立司法制度處理,特首不能指示律政司司長是否控告,因此不同意這個建議。工黨發表聲明稱,和解必須要建基於制度上的改變,沒有民主和公義的大前提下,「何來和解之基礎?」又強調,只有香港有真普選才能有真和解,工黨為這一天奮鬥到底。
香港眾志:發聲明反對該建議,指「交換特赦」不是修補社會裂痕正途,亦動搖民主運動原則基石,「拒絕以原則作政治交易」。社會撕裂源於政治經濟制度長期不公,抗爭者違法佔領,只是希望政府解決積壓已久的社會問題,惟違法警員並未克守己任,濫用職權,施用私刑,「豈可與公民抗命者相提並論,放在同一天秤上衡量?」
自決派劉小麗:質疑胡的建議是否反映佔領行動被捕人士的意願,若特赦建議非由他們提出,她對建議相當有保留。她解釋,參與佔領而犯法的人士因不滿人大831決定而上街,而佔領期間犯法的警員則屬知法犯法,將兩者視作性質相近且一同特赦,並不恰當,又指涉案人士亦應由法官裁決,而非如封建時代般請求「君主」特赦。
建測規劃園境界議員姚松炎:與其搞特赦,應該改善政治制度,又補充指,如果有一個具透明度的特赦機制,讓人看到有公義,他不反對啟動特赦,並強調「特事特辦」的危險正是「冇晒制度,唔知你幾時先會啟動,跟住一連串問題就嚟」。
建制派:
民建聯李慧琼:暫時看不到有關建議能達致社會和解,認為特赦會損害法治。她又擔心,特赦會發放錯誤信息,令社會認為政府同意以激進及違法手段,爭取政治目的。
民建聯周浩鼎:反對特赦,擔心向社會發出「法治可以講數」的信息。
經民聯盧偉國:反對特赦,「違法就係違法,不理咩政治立場」,質疑若有法不依,長遠對香港非有利做法。他表示,理解到有人感性上認為特赦可令社會和諧,但理性上應知道香港著重法治,不能因一時和諧,而損害法治。
經民聯梁美芬:特赦並非不可行,但前提是該人非蓄意犯事,換言之佔中主事人不能特赦,但現時非黃金時間討論此問題,因不少案件仍在進行,「應等啲案上訴晒、判晒,走完法律程序,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再分類如何特赦。
新民黨葉劉淑儀:初步認同特赦方向,但附加條件,要求被控的佔中參與者須簽署約章,承諾今後守法。
獨立議員田北辰:建議十分荒謬,形容是「玩政治」,想向林鄭施壓,不明白提出的人有何基礎。直言今次對民主黨及公民黨十分失望,指他們經常站在道德高地,「宜家因為有好多黃絲被起訴,就輸打贏要」,相信選民都會對他們感到失望。
工聯會前勞工界議員鄧家彪:和解的前提是真誠尊重和對事實堅持,而非權宜之計,認為應待所有犯法者完成法庭程序後被定罪,政府才特赦,而不是不起訴或撤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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