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台灣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今早在湖南岳陽巿中級人民法院,承認觸犯內地「顛覆國家政權罪」,並表示已經對中國重新認識,對自己過往錯誤的思想,導致觸犯錯誤的行為,表示認罪和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李明哲在庭上指,在微博分享文章時,認識案中另一名被告,湖北證券公司職員彭宇華。起訴書指出,彭宇華與李明哲等,2012年成立「梅花公司」,旨在顛覆國家政權,以網絡為載體,以建立政黨為目標。彭宇華為公司的執行經理,李明哲為執行副經理,負責教育培訓。
律師指李明哲無親身出席「梅花公司」會議
代表李明哲的律師在庭上就控罪細節爭辯,指李明哲不是顛覆國家政權的組織者,初期只是被他人加入社交網站的群組參與討論;在成立梅花公司的過程中,無親身出席在武漢舉行的會議,亦無提供資金和物品,反映李明哲與「梅花公司」的組織、策劃和指揮無關。但控方指李明哲在網上群組表現活躍,是管理人之一;雖然無親身參加會議,但有為成立公司的計劃書提供參考,事後亦密切留意和執行會議的要求,証明李明哲認可和接受成立「梅花公司」。
在看守所裡認識到中國的發展進步
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被捕半年後首度湖南岳陽巿中級人民法院現身,李明哲表示:「在看守所裡面,有電視的新聞可以觀看,裡面電視節目對中國信息發展狀況,有很完整真實的介紹,讓我認識到中國的發展跟進步,跟過去在台灣接受到資訊完全是不一樣的,從這些錯誤思想,導致我觸犯了我犯罪的行為,表示認罪和悔罪。」
創立多個網上通訊群組召集二千多人
同案亦涉及另一名被告彭宇華。起訴書指,湖南人彭宇華,2012年起先後創立多個網上通訊群組,拉攏李明哲等數十名,境內外對中國政府和社會主義制度不滿的人,成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國家基本制度的組織。2013年,李明哲先後擔任,多個通訊群組群主及管理員,群組涉及二千多人。
利用互聯網煽動暴力革命顛覆國家政權
起訴書又指,2012年至2016年,李明哲通過社交平台大規模散播,誹謗和抨擊中國政府和社會制度的圖片和文章;又在廣東、福建和廣西等地,多次組織和參與群組成員聚會,在網絡討論以暴力方法顛覆國家政權,表示「我從來不覺得要排斥暴力革命」,又說「暴動,遲早的」,以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李明哲母親和太太到庭旁聽
李明哲母親和太太李凈瑜都有到庭旁聽,陸委會派出一名律師陪同。李明哲今年3月經澳門進入大陸,在珠海海關扣查。法院指,李明哲因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監視居住,五月正式批准逮捕,案件七月移送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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