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南生圍今年3月發生了兩次燒毀大片林木的火災,4月著名景點橫水渡碼頭以及附近停泊的舢舨又引火災燒毀。根據早前警方對4月橫水渡碼頭火警的初步調查,現場證據顯示火警發生時「先有煙後有火」,與「悶燒」的情況較符,初步排除縱火的可能。
不過,在消防及警方本月25日發表火災調查報告之後,昨天有報章請來專家質疑「悶燒」說法。中大物理系高級講師湯兆昇指「火災是悶燒引起根本是說不通」,如果物體因為自身過熱或其他化學因素自行燃燒起來,便稱為自燃,與悶燒不能混為一談。他又稱,「引發悶燒的火種應該是外來的,例如可能是來自不小心的郊遊人士,而出事地點找到蚊香,亦可能是火種的來源。」
我認為該專家對「悶燒」存在一定誤解:因為警方認為火災屬於「悶燒」沒有疑點的原因總共三點,已經在調查報告中列明,而具體「悶燒」一詞形容的只是「起火過程」,並非是警方為將火警定性成「無人縱火」的托詞。
警方的調查報告指出三點:
- 第一,找到事發現場「天眼」拍到有人目擊事件,但此人無可疑;
- 第二,明火燃燒時無人在場;
- 第三,現場無助燃物質殘留。
「悶燒」完全能解釋以上三點:因為「悶燒」可以發生一段時間才有明火,而報告同時又指,現場已找到可以引起「悶燒」的蚊香及被鋪等物料,所以說橫水渡火災「悶燒」是講得通的。
另外,我認為請大學「物理系」教授作為專家來分析火情本身就有問題。「燃燒」是化學過程,拿這點問物理學教授,本身就是找錯專家。傳媒為什麼不找化學系學者或者其他消防專家?而且這位物理學教授到最後也沒有舉出除「悶燒」之外的代替性理論,所以他的分析並沒能反證到什麼。
然而,讀者需清楚的另一點是:由始至終警方的說明只針對横水渡火警,因此不要誤會「悶燒」也是另外兩場火警的起因。
最後,對南生圍火災「悶燒」的質疑,充其量只是不同意警方給的起火原因假設,但並不能因此說明起火原因是「有人放火」,此概念不可混淆。
https://www.litenews.hk/?p=52062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