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在美國被控行賄及洗黑錢案,紐約聯邦法院當地時間周四開庭審理何志平的保釋申請。雖然辯方律師提出,將保釋金額提高至一千萬美元,及將其母親在香港的物業作為抵押,但法官認為,沒有任何條件足以確保何志平不會潛逃,第三度拒絕其保釋申請。
寧願死在監獄亦不會犧牲自己聲譽
何志平的代表律師指68歲的何志平不會成為逃犯;他曾在發給同事的電郵中表示,寧願死在監獄,亦不會令家人難堪及犧牲自己的聲譽。但檢察官說,如果何志平逃回香港,將極不可能引渡,又指中國政府與賄款源頭的能源公司關係密切。法官亦提到,為何志平支付律師費的公司,與中國有聯繫,又指案件可能判監數十年,足以成為何志平棄保潛逃的動機。
何志平極可能一直被扣押至案件開審
美國司法部指,何志平在2014年至去年1月,代表1間中資能源企業,涉嫌以約3百萬美元,分別賄賂乍得總統代比及烏干達外長庫泰薩,換取生意上的優待。何志平於去年11月在美國紐約被捕,一直扣押至今,案件暫定11月5日開審。,何志平一直否認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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