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高等法院裁定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坊間稱為公民廣場)加設圍欄及限制》是違憲,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表示非常尊重法院裁決,會要求行政署長檢視現行做法。
政府要在各方面要求下取得平衡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如果大家記得東翼前地在我上任時完全關閉。我是上任沒多久就在這裡向大家公布,我很願意重新開放東翼前地讓市民來表達意見,但往往要取得一個平衡。畢竟是政府總部,很多同事及市民出入前來開會,所以如何能夠尊重市民表達意見自由、權利,亦能夠可以保障到政府總部有效安全、順利運作是一個平衡工作。」
2014年10月提司法覆核4年後才宣判
政府行政署2014年7月把被稱為「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加裝圍欄,並訂下守則,禁止市民在周一至周六進入;而周日若要進入該處集會,則要獲行政署批准。退休攝影師張德榮同年10月就此措施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拆欄及取消禁止市民進入的措施,高等法院今(19日)裁定措施屬不合比例的限制和非法,因此違憲。
法庭看不到有理由要完全禁止市民出入
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頒下判詞指,行政署規定市民周一至周六不能進入前地,周日亦要得到行政署批准,不符合基本法及人權法案,做法違憲。法官指,政府基於過往東翼前地曾有大型示威活動,示威者拒絕離開。為確保政府總部正常運作及不受干擾,而作出相關安排,但假如只得一名示威者在周一至周六於前地靜坐,是不會影響政總的正常運作,法庭看不到有合理理由要完全禁止市民出入。
政府禁止市民進入與《基本法》相牴觸
張德榮曾經申請於東翼前地舉行公眾集會但被拒絕,原因只是集會的日期為平日,法官認為政府沒有考慮其他因素,認為限制多於必須。對於政府以業主有權不批准任何人進入東翼前地、行使集會及表達意見的自由作為法律基礎,法官認為犯了法律上錯誤。根據《基本法》第8條,任何香港現有法律均不得與《基本法》相牴觸,即署方不可以以土地擁有人身分,阻止他人於土地範圍內行使憲法權利。
建議行政署實施限制合符比例的新安排
法官指,政府作為業主,有權透過行政署在東翼前地施加限制及條件,但現行限制違憲,行政署應考慮及實施一個合理的新安排。法官又強調,申請人方面也同意政府作為業主,有權透過行政署管理政總東翼前地,對使用該範圍施加限制和條件,即使法庭宣布現行安排不合法,行政署可決定是否考慮及實施一個限制合符比例的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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