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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刑前,古思堯與支持者在法院外「慶祝」入獄。 |
【香港輕新聞】社運人士古思堯第5度被判入獄,今次刑期是6個星期。去年7月1日,古思堯在灣仔會展中心外焚燒區旗,被裁定侮辱區旗罪名成立,判監禁6星期。裁判官指4名警員的供詞誠實可靠。對於辯方質疑,呈堂錄像片段沒有拍攝到古思堯將區旗放進正在燃燒的特首頭像和溪錢中的關鍵一刻,裁判官認為,片段開頭,鏡頭被圍觀者阻擋,加上角度問題,影不到也不出奇。而另一張呈堂照片,顯示古思堯雙手伸前,將一面完整區旗放在正燃燒的特首圖像和紙張上。
裁判官問古思堯有甚麼求情說話時,古思堯說,求情非他風格,會好開心接受刑罰,無須對他仁慈和同情,又對當日沒有同時焚燒國旗感到可惜,又指特首梁振英發動群眾鬥群眾,裁判官說,法庭並非適當場合予被告發表政見。古思堯有九次上庭判刑紀錄,涉及十八宗控罪,其中三項是侮辱區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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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思堯因常與梁國雄一起抬棺材遊行而為人認識。 |
常抬棺材遊行為人熟悉
古思堯及他的支持者下午開庭前在東區裁判法院外高喊口號。他稱是故意焚燒區旗,又指參與社會運動,坐監及抗爭是生活的一部分。古思堯現為社會民主連線成員,他自稱前半生是中國大陸共產主義信徒,也自稱曾是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核心成員。1989年六四事件之後開始成為香港示威積極分子,與長毛的梁國雄為伍,經常與梁國雄一起於遊行時抬棺材示威而為香港人所認知,因參與社會運動而多次入獄。2012年8月15日,古思堯與其它香港保釣行動委員會成員一同登上釣魚島。
http://litenews.hk/?p=1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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