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警區出動大批警員拘捕到泥頭山示威人士。 |
【香港輕新聞】天水圍嘉湖出莊旁的農地,懷疑被人用作堆放建築廢料仿如一座泥頭山的事件,其實經已糾纒十多年,政府各大部門全部淪為太極高手,你推我讓,束手無策,本已令到這個特區政府面目無光,去年深圳泥頭山塌泥慘劇驚醒附近居民,再向政府部門投訴,一班「土地正義聯盟成員」昨日(星期日)到泥頭山作狀掘泥搞一場示威SHOW,元朗警署竟然如臨大敵,大批軍裝、便裝、機動部隊警員到場,保衛這個未知是否非法傾倒而成的泥頭山,更以「偷竊泥頭」罪名拘捕6男1女示威者,連到場聲援的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也因被指聲大喧嘩,被警察抬走拘捕,一宗針對涉嫌非法堆放泥頭的示威行動,其實是地主與示威者之間的矛盾,警察應該保持中立,現在卻以偷竊泥頭罪名拘捕示威者,警察的執法,很顯然已經站在地主一方,元朗警署高層沒理由不清楚該座泥山地主的「背景」,這樣冒著被批評為「黑警」危險都要偏幫地主一方的行動,很可能是與「土地正義聯盟」揚言要將100包泥頭及垃圾搬到政府總部傾倒請願有關,警方對示威者的「偏見」,很可能是要制止泥頭搬到政府總部,但以「偷竊」罪拘捕示威者,真的給人「砌生豬肉」的感覺,對中央指示特區政府促進社會和諧的目標毫無好處。
垃圾都是寶不能擅自取走
根據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向傳媒指出,要構成盜竊罪,必須證明有人不誠實地挪佔他人財產,意圖永久地剝奪有關財產,而不會考慮財產的價值。他強調 :「這些物品姑勿論是否垃圾,但都是身處在私人地方,看似有人擁有,每個人都有權擁有垃圾,你不能在我的地方將我的垃圾據為己有的。」朱凱廸、區國權、李卓人、戚志良、楊繼昌、吳雅珊、謝世傑及李尉等8名被捕人士事後雖然獲警方釋放,但以現時政治氣氛,正如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名語:「欲加之罪,何患無辭」,8人最終被「落鑊」檢控的機會甚高。
農地倒泥問題已糾纒十多年
元朗區區議員李月民踢爆早於2003、2004年已發現在有人在該幅農地傾倒泥頭,及至2007年更試過一日內有數百架次泥頭車出入。李指,過去多年來不斷向規劃署等政府部門投訴但不果,致令山丘不斷擴大,他昨日已向申訴專員公署及立法會申訴部投訴規劃署、屋宇署、元朗地政處、土木工程拓展署等部門失職及行政失當,多年來採取「拖字訣」未有解決問題。李月民指,07年曾去信規劃署要求各部門跟進上址傾倒泥頭事宜,但當時各部門回覆均指沒有違例,「一路投訴、但(規劃署)一路都無檢控﹗」。到08至09年,環保署雖「出手」一度叫停工程,並在上址噴水及噴灑草米,防止沙泥飛走及綠化環境,但及至今年初突然有多部推土機駛進上址,並將現場的樹草「堆冧」,形成現時所見的一座巨型山丘。過去一星期,商台「人民大道中」節目,幾乎日日跟進政府各部門的反應,可惜這座泥山依然絲毫無損。
元朗警區將這隻「鑊」孭了上身,為政總擋了一箭。 |
政府認為安全風險無惡化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日強調:「包括環保署、規劃署、地政總署及屋宇署都在嚴肅積極跟進事件。中間執法時也要蒐集相關證據,觀看不同時間的空中圖片及相關不同法例在這個情況下的適用情況。據我了解,跨部門同事已找到相關的業主,與業主商討如何解決。」 屋宇署星期六表示,本月八日向土地擁有人發出危險斜坡修葺令後,與土力工程處人員視察,認為泥頭安全風險沒有進一步惡化。而土地擁有人已答應會配合政府解決問題,承諾短期內委任專業人士處理斜坡安全問題。
知錯能改政府應盡快糾正
根據土地正義聯盟網頁留言,事前他們已有心理準備作公民抗命,可能被控刑事毀壞等罪名,但料不到竟然被反黑組等過百名警察包圍阻止。警察坐視土地破壞多年,今次更應地主要求,以偷竊及破壞社會安寧等罪名拘捕8人。愛護土地的市民自發保護環境,卻被破壞者及反黑組警察聯手拘捕。土地正義聯盟認為非常荒唐,並擔心香港很可能成為深圳後第二個倒泥受害者。
土地正義聯盟嚴正要求政府立即執行以下三項措施:
(一)馬上命令天水圍泥頭山的地主停止違例發展,並命令地主將土地還原至1993年《屏山發展審批地區圖》的狀況。
(二)增加《城市規劃條例》和《廢物處置條例》的執法人手,特別是規劃署的人手,嚴懲涉及違例發展的地主,並切實執行「還原令」,不能接受任何「假還原」。
(三)修訂《城市規劃條例》和《廢物處置條例》,令兩條條例不再自相矛盾,而且可以在整個香港一視同仁地執法,嚴格限制在私人土地和政府土地上傾倒泥頭和廢物的行為。
從這宗事件來看,如果警方想得出用「盜竊」泥頭罪名這條「絕橋」來對付示威者,無理由找不到適合法例來對付這位容許在農地上倒泥的「有背景」地主,唯一解釋是這個政府是故意與民為敵,但看不出這樣做對特區政府以致梁振英有何好處,所以令人懷疑會否只是一些官員揣摩主子想法出現偏差,如果是這種情況,看來特區政府真的要盡快糾正,以釋民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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