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脫歐後,BN(O)護照用途將大減。 |
【香港輕新聞】英國公投脫歐,除了全球經濟受到衝擊之外,以BN(O)護照《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作「太平門」的部分港人最受打擊,因為憑著2009年實施的《里斯本條約》,BN(O)護照在部分歐洲國家獲承認「歐盟公民」的身份,將會隨著英國脫歐而失去,現時透過此途徑在歐洲生活的香港人,將失去此項權利。
歐盟公民在歐洲可自由遷徙
歐盟公民可在歐盟境內自由流動、居住及尋求工作的權利。假如在海外遇到任何事故而當地沒有其原屬國家的領事館或代表,歐盟公民更有權向其他駐該地的歐盟國家領事館或代表尋求協助。至於BN(O)護照能否持有歐盟公民的身份,英國官方回應當然是「否定」,但在歐洲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處理方法,事實上過往有不少持BN(O)護照港人,被視為歐盟公民而獲准在歐洲國家居留生活。
2009年改例有條件享公民資格
1982年英國重申英國國民的定義以及英國在2002年修訂的國籍法,BN(O)護照的持有人並不屬於英國公民。但 2009年頒布的《邊界、公民身份及移民法》(Border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Act 2009)卻修改了國籍法的部分條文,指假如BN(O)護照的持有人能向倫敦政府證明他/她在2009年3月19日前除BN(O)外沒有其他國民身份,他/她 亦將享有英國公民資格,即同時擁有歐盟公民身份。至於如何證明BN(O)的持有人沒有其他國民身份,那就是英國政府自行演繹。
丹麥格陵蘭有類似安排
事實上其他歐盟成員國也有相似的案例,例如丹麥王國(Kingdom of Denmark)下的法羅群島及格陵蘭在歐盟公民身份上就有不同的待遇,前者在丹麥加入歐盟時明確表明法羅群島上的居民不會擁有歐盟公民身份,後者卻沒有明文確立上述豁免,因此即使兩地均不屬歐盟管轄範圍,格陵蘭居民卻因其丹麥公民身份擁有歐盟公民身份。但往往更實際的問題是歐盟公民身份只是一個歐洲法律概念,執行這個概念的卻是歐盟不同的成員國官僚體系,這往往出現一定程度的彈性,正因為如此,歐洲有些國家都會將BN(O)的持有人視作歐盟公民。
英國脫歐BN(O)護照變廢紙
事實上,一度被視為廢紙的BN(O)護照,雖然收費比特區護照貴一倍,但近年申請人數節節上升!據英國政府護照辦公室提供最新數字,續領BN(O)護照的數字按年遞升,由2012年僅約1萬本,上升至去年2.6萬多本,增幅超過一倍。另外,由2011年至2014年,每年增幅逾4成。隨著英國脫歐,英國與歐洲的關係如何改寫未可預料,如果歐盟對英國敵視,英國公民不單只失去歐盟公民待遇,甚至可能到歐洲都要簽證,屆時BN(O)護照持有人的居歐夢將會完全幻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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