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3月7日於深圳召開記者會,將於其美國總部所在地 – 德克薩斯州,向美國政府提起訴訟,指控《2019年國防授權法》(NDAA)第889條違憲並請求永久禁止實施這項條款。
美國政府依據《2019年國防授權法》第889條,禁止所有美國政府機構購買華為設備與服務,也禁止美國政府機構與華為的客戶簽訂契約,或提供任何資金援助。
華為認為該條款相當於球員兼裁判,國會同時扮演法官、陪審團和執法者的角色,違反憲法制定初衷。華為副董事長郭平在記者會中說訴諸法律行動是華為不得已的選擇。
就我的觀察看,華為的這項策略是深思熟慮之後的一步棋,選擇的時間與訴求也很精準,不論訴訟的結果如何,至少華為可以馬上獲得兩個有利的形勢。
首先是一旦進入司法程序,由於雙方在法律上對等的關係,美國政府對於華為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制裁與威脅就不得不考慮法庭的看法,這也會讓孟晚舟的案例變成美國政府在法庭上必須講清楚的爭議點,這會迫使美國政府降低對華為營運的干擾。
其次是法庭雙方都必須依靠證據進行攻防,美國政府不斷指控華為威脅國家安全,那麼雙方就必須把手上已有的證據呈給法庭檢視,而這個過程是依據美國的訴訟程序進行,在某種程度下,華為也是藉由這個訴訟的過程,證明自己的清白給美國以外的客戶看。
美國政府壓迫華為主要是為了抑制華為在5G 的技術領域的領先,華也也很清楚法律上的攻防只是發動一次側翼的攻擊,就算贏得訴訟但輸掉5G 市場,對華為來說仍然得不償失,如果能夠運用訴訟的動作,向未來可能的客戶證明其產品並不是美國政府所宣稱的有安全疑慮,這對華為未來潛在的市場將有很大的說服力。
我的看法是,華為高層的幕僚團隊,在觀察策略面全局的確有一定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公司願意採取以民告官這麼大膽的策略,而這也是華為目前所能做的最好選擇。
文章原刊載於邱老師FACEBOOK,輕新聞獲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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