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有一篇關於中國59式坦克的文章十分熱門,文章詳細講述了中國這幾十年對59式坦克改進歷程,包括中國自己研發的型號以及和國外合作改進的型號。其實,此文不僅講述了59式坦克的演進過程,還包含了中國軍工業走向市場化和國際化的過程。
很久以來,中國的軍工產業都是標准的國家計劃經濟產物。1954年,在蘇聯援建的「一五六項目」幫助下完成了武器國產化後,很長時間內中國的武器生產都是國家按照自己的需求來安排,也很少有真正意義上的軍火外貿。雖然中國的武器裝備稱得上物美價廉,但是很長時間裡中國很少通過軍火貿易來賺錢,1970年代以前,中國的對外軍火基本都是以援助第三世界和兄弟國家的名義出口的,甚至可以說是「半賣半送」的。
那時候中國基本沒有出售軍火的概念,亞非拉不少國家都接受過中國的軍火饋贈。而且當時中國的軍火基本按照自身的需求研制,最多就是按照對方的要求改進一下某種武器,很少有針對國外用戶專門生產的某種武器。但也沒有什麼是一成不變,改變並影響中國軍工生產和銷售格局的幾件事就發生在1980年代初。
阿富汗戰爭
1979年12月,蘇聯發動了入侵阿富汗的戰爭,戰爭爆發後美國出於打擊蘇聯的需求開始援助阿富汗,大力支持阿富汗境內的各種反蘇武裝。此時又恰值中美蜜月期,而中國也面臨著蘇聯的軍事威脅。於是中美兩國在這個問題上很快就達成了一致。
但鑒於當時的情況,雙方又不便出面,最後達成的協議是:美國負責選擇和培訓阿富汗游擊隊,中國負責提供武器裝備。由於中國生產的也是蘇系武器,物美價廉操作方便,很適合阿富汗游擊隊使用;況且中國本身亦和阿富汗接壤,阿富汗反蘇武裝的境外培訓基地又設在和中國關系最好的巴基斯坦境內。
於是美國出錢購買了大批的中國產的裝備例如:五六式沖鋒槍、40火箭筒、107火箭炮等等,由中國交付給巴基斯坦,再由巴方負責把裝備運送給美方選定的阿富汗反蘇武裝。美國購買軍火出手也相當的大方,沒有討價還價,按照中國的開價直接付錢,這也讓中國第一次嘗到了軍火貿易的甜頭,打開了中國軍火貿易的一扇窗戶。
兩伊戰爭
若說阿富汗戰爭讓中國軍工企業第一次嘗到了甜頭,那麼兩伊戰爭則是中國軍工企業在大放異彩的一次。1980年9月22日伊朗和伊拉克爆發戰爭,由於雙方旗鼓相當,戰爭很快就進入了相持消耗。當時的伊朗和伊拉克雖然都是盛產石油的富裕國家,但其國內的軍工體系並不完善,很多武器依賴進口。而歐美西方國家一來武器昂貴,二來由於聯合國的制裁議案,很多國家都對這兩國進行了軍火禁運。特別是伊朗,由於伊斯蘭革命和美國人質事件,歐美更是保持了對它的高壓制裁。
兩國為了戰爭的勝利,都急需大量的軍火和裝備,於是兩國最後的目光都投向了東方。當時中國改革開放剛起步,一切都以經濟建設為主,很多軍工企業逐漸接不到國內的訂單;而此時國內軍工產業又急需找到國產武器的出口方向,以彌補國內訂單的不足。就是這樣一種情況下,兩伊開始陸陸續續進口中國裝備,購買了大量的反艦導彈、防空導彈、反坦克導彈和坦克。
其實兩伊雙方之所以選擇中國的武器裝備,首先也是因為中國的武器裝備性價比較高。雖然沒有歐美國家的先進,但大都是經過戰爭檢驗的成熟武器,操作起來也相對簡單,對於陷入消耗戰的兩伊來說無疑是最好的選擇。其次,中國當年因為面對蘇聯威脅,國內一直處在備戰狀態,所以有較多的庫存,還有強大的生產能力,足以滿足兩伊雙方在戰爭中的消耗。
戰後有人統計,在八年中,單是伊拉克一國從中國進口的各類導彈就達3000多枚,坦克裝甲4000多輛;其中僅僅是中國的617一個廠出口坦克便掙了10億多美元。就是依靠兩伊戰爭,中國軍工企業都創造了不小的利潤價值。在這期間還有過一件趣事:當時國內有一次在同一時間同一個廠裡同時接待兩伊雙方的代表——想象一下兩個在戰場上劍拔弩張的死敵,在一起買軍事裝備,這個情節堪比尼古拉斯基治的電影《軍火之王》(Lord of War)。
軍事合作
上面提到的是兩場讓中國軍事裝備進入國際軍貿市場的事,那麼中國的軍工技術引進又是什麼時候開始的呢?除了蘇聯援助的「一五六」工程,其它國家的技術又從何而來?有兩件事可以說明這個過程。
其一,玩具模型裏走出來的核潛艇。中國的「核潛艇之父」黃旭華曾經說過一件事:1960年代中國開始研制核潛艇的時候,他們根本不知道核潛艇是什麼樣的。當時中蘇之間已經產生矛盾,中國絕無可能從蘇聯獲得核潛艇技術;當時西方國家也對中國搞禁運。所幸1964年中法建交,當時由上級部門通過中國駐法大使館在法國采購了不少核潛艇的玩具和模型,再由國內的研究所根據這些簡陋的東西來逐步摸索,最後確定第一艘國產核潛艇近似水滴結構的外型。可見早期中國軍工產品跟國外合作的幾近於無。
其二,上門服務的猶太人。1980年代改革開放後,中國和外國尤其是西方國家開始了越來越多的交流。但是歐美等國限於巴黎統籌委員會(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Multilateral Export Controls)的限制,1950年由美國發起宗旨,執行對社會主義國家的禁運政策。禁運產品有三大類,包括軍事武器裝備、尖端技術產品和戰略產品。因此盡管是所謂的蜜月期,對中國的軍事援助和技術輸出還是有一定的限制。
但正所謂「東方不亮西方亮」,有一個不受巴黎統籌委員會限制且軍事技術先進的國家很願意和中國進行這種交流,這就是以色列。
但是早期中以之間沒有外交關系,雙方沒有高層的來往。不過,猶太人做生意確有一套「沒有人脈關系就自己去建」的法則,以前中國內地公開發行的軍事雜誌只有三種:《軍事知識》、《航空知識》和《艦船知識》。精明的猶太人就找到這三家雜誌社,直接承包了三家雜誌社的封底廣告。不過當時中國軍工部門看這類雜誌的人很少,以色列人有近半年時間未等來中國軍工的回應。偶爾的一次機會裡,中國軍工裝備部的一個領導無意中翻閱其中的一本雜誌,發現了以色列人的廣告。於是中以兩國的軍工就此搭橋,再往後就是大家熟知的「怪蛇」導彈、殲十戰鬥機、預警機等等項目的誕生。
筆者當年也買過這些雜誌,很清楚記得以色列拉斐爾公司曾做過關於空空導彈的廣告。當然,中以之間除了軍工以外還有農業合作,現在中國西北地區廣泛流行的「滴灌種植法」也是來自以色列。
到現在,中國的出口軍事裝備既有像59坦克這樣改裝的老裝備、也有梟龍戰鬥機這樣的新裝備。中國的軍貿發展和中國的改革開放一樣,都是在不斷的學習中找到了適合自己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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