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東區裁判法院最近上演一場「鬧劇」,成為城中熱話。暫委特委裁判官何麗明疑因執業大律師梁耀祥於庭上質問她是否「Insane」,根據《裁判官條例》簽發拘捕令通緝他歸案。梁耀祥昨向傳媒大吐苦水,稱自己於聆訊中受盡折磨,「打官司遇上官要鬧都無辦法」。
行人疏忽過馬路案審訊逾40天
東區法院近月在審理一宗行人疏忽的交通意外案件,泰國籍女被告於2016年4月在大潭道橫過馬路,遭的士撞倒。事後她遭票控,並拒絕認罪,於是聘請大律師打官司。
然而,這宗交通事故案件審訊至今超過40天仍未結束,原因是辯方大律師梁耀祥與暫委裁判官何麗明經常針鋒相對,梁耀祥甚至在庭上質問「Are you insane?」(你是否瘋了?)
大律師被裁判官通緝 司法史首例
據《東網》報道,案件至上周一(4日)再開庭,但梁耀祥並無現身,只透過事務律師對何官表示收不到被告指示,於是撤出該案。何官批准後追究梁耀祥早前出言侮辱一事,認為他不尊重法庭及她本人,根據《裁判官條例》第99條簽發通緝令,緝拿梁耀祥歸案。
梁耀祥指「insane」可解精神不集中
梁耀祥昨日(12日)否認曾在庭上反問何官「Are you insane」,但承認有用「insane」 一字,他指這字除可解作瘋癲,亦可指精神不集中。他表示,由於何官不斷重複否定一些庭上事實,所以他關心查問何官的精神和身體狀況,並無侮辱的意思,而他目前仍未收到拘捕令。
稱在庭上處處被針對
梁耀祥同日向《頭條日報》稱,自己在聆訊中受盡折磨,任由何官出言侮辱,「例如佢指罵我無知(ignorant)及重複問我是否有精神問題(mental problem)」。
梁耀祥續指,何官於庭上稱遭他insult(侮辱),並要對他作出懲罰。他表示,事後已遭被告「炒咗」,並由事務律師繼續抗辯,自己根本毋須再出現;他直言自己「好慘」,又形容打官司遇上官要鬧都無辦法,「鬧都係小事,但處處被針對,我都要維護個客嘅權益㗎,咁咪犧牲自己」。
侮辱裁判官最高可判監6個月
根據《裁判官條例》第99條,裁判官在執行職責時,如任何人向裁判官或在其前作任何侮辱性行為,或使用任何威脅或侮辱性詞句,或如有人作出涉及裁判官的侮辱性行為或使用涉及裁判官的侮辱性詞句,裁判官可循簡易程序判處罪犯第三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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