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工時委員會主席梁智鴻表示,今早會議達成四項共識;將考慮對月薪2.5萬元或以下僱員的工時保障。(截圖自無線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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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經濟顧問早前以不同保障工資範圍、規管工時及超時補水水平,組成27個情景分析,現增加保障月薪2.5萬元或以下、工時訂立為44小時、超時補薪1.5倍作為第28個情景,研究對經濟環境的影響。
標準工時委員會主席梁智鴻表示,據早前收集的數據,若將保障範圍定為月薪1.5萬元或以下,只保障到四分之一的勞動人口,若擴至2.5萬元,則可涵蓋約一半勞動人口。
他還表示,會上達成四個共識原則,分別為:
一、立法規管工時
二、不可一刀切
三、以清晰的合約形式規管,並以法例規管合約
四、幫助議價能力低、或低技術勞工
代表勞方的委員吳秋北表示,歡迎委員會的決定,又強調要訂製實質的方案,如果進度不理想,不排除6名勞方委員推出委員會。「退出委員會這個問題,我們就要視乎接下來,我們所做的(工作)情況是如何,如果情況是不理想,令到我們非常失望的話,我們不排除有這個可能。」
今早會議開始前,有逾十名職工盟、街工及社民連成員到場請願。他們批評只立法規定合約要列明工時,沒有效用,要求政府盡快就標準工時立法;希望委員會促政府制定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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