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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評論】一名內地遊客疑因拒絕購物及在室內抽煙,引致發生衝突後暴斃事件,「零團費」旅行團及劏客式強迫購物的經營手法再次引來社會各界注意。很多人認為零團費是新興事物,又或者認為一定不是好東西,但其實這正是旅行社靈活經營的一種手法,早於七、八十年代,這種經營手法在出境旅行團中大行其道,甚少出現問題。如果旅行社及團友都坦誠交易,以某種代價換回服務,也未嘗不可,問題出於現在已發展到旅行社與團友互騙、鬥騙,問題自然多多。
「零團費」或低於成本價團費的旅行團,最主要是吸引貪便宜的消費者享受超值服務,這種貪念促使消費者參加這些旅行團,旅行社亦利用這些團友達到旅行社的真正目的,例如強迫購物收佣,或帶團友到指定購物點賺取「人頭費」。在以前,這種超值旅行團
的模式更多,而且不會單單打團友錢包主義,可以做到旅行社及團員皆大歡喜。
帶貨
八十年多初,兩岸仍處於「三不政策」,台灣人想購買內地出產的土特產品,必須經過第三地區轉口,大部份來自大陸的台灣人對大陸的產品有一定的需求,但台灣海關禁止內地產品大批進口,因此萌生了以帶貨代團費的經營模式,當年打開報章廣告,盡是「台灣遊」廣告,市民報團,旅行社會代你準備好一行李箱的日用品,由大陸生產的土特產品到汽車座椅套都有,數量完全符合台灣海關規定,團友只是負責帶過關,旅行社會在入住的酒店負責收貨,走一轉「水貨」,團友便可以免費或以低廉價格享用台灣遊,據悉當年的帶貨團行程絕不將貨就價,遊客甚少對行程住宿有投訴。
外匯
九十年代內地與香港經濟交往開始頻繁,但嚴緊的外匯制度令到內地企業賺取的資金無法運出香港,結果萌生內地企業以人民幣代支付旅行團在內地的費用,香港旅行社收客的港幣則彙交回有關企業在香港的帳戶,變相成為外匯兌換,但要做到貨如輪轉,旅行社必須將團費作大幅折讓,才可以吸引客人報名,所以當年的內地旅行團費用相當相宜。
追額
旅行社會向航空公司及酒店承諾每年包銷的數目,若客量低於標準,旅行社便需要將團費大幅下調以吸引客人,否則如機票及酒店房使用量不達合約規定,便會遭航空公司及酒店追收違約罰款,所以每隔一段時間,便會出現一些「賣大包」的特價旅行團,據旅遊業界人士指出,就算蝕本組團,也好過被航空公司及酒店追罰款差價。消費者如果能掌握到這些優惠,確實十分便宜。
賣人頭
這種組團形式正是現今香港的「劏客團」的來源,內地組團旅行社舉辦5日港澳遊,只收團費二百、五百不等,這個銀碼連一晚酒店租金成本也不夠,而且這些團費多由組團旅行社收取,香港接團公司極可能是「零團費」,接團旅行社的收入只能靠劏客,強迫團友以一流價錢購買九流貨品,從中謀取暴利,早十年前這種手法仍騙到不少內地人報團,但時到今日,有經濟能力被劏的客人,早已懂得自由行,餘下一些參加這種旅行團的圍友根本缺乏消費能力,或存心搵旅行社笨,甚至出現一些存心藉投訴搵好處的「旅霸」,以致經常發生領隊導遊與團友衝突事件,接團旅行社遇到這種「賴皮」團友越來越多,為免血本無歸,導遊迫購物的手法越來越強硬,不購物無飯吃、無酒店住等招數常有所聞,最終發生今次「打死人」事件。
旅遊法難起作用
中央前年10月推出旅遊法,希望減少內地旅行社不良風氣,但雷聲大雨點少,「零團費」停頓不到三個月,業界便重張旗桿,以贈券、抽獎或要參加者簽署自願購物同意書作擋箭牌等等手法變相提供「零團費」吸引客人報名參觀。這些旅遊界弊病自律不及他律的自由度大,但若然跟團到港旅遊的名聲跌至不可挽救之地步,相信內地人將會放棄跟團遊香港。
http://litenews.hk/?p=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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