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前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李柱銘今早在電台指出,一地兩檢方案下「租回頭」的做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形容是「屎橋」。他指這種做法一旦成為先例,如果再出現一次佔中,港府無法解決,亦可以引用基本法二十條,可以將被佔據的地方「短租」予內地,實行內地法律,香港法律不適用。
讓業主管理由大門進入業主房門的通道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早前以租客與業主作例子,解釋本港有權將「房間」租回給「房東」,前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李柱銘表示,一地兩檢是「魔鬼在細節」,按袁國強的比喻,現時方案是讓業主管理由大門進入業主房門的通道,租客的小孩和貓狗經過這通道時可以被捉入業主的房間。
譚惠珠指人大有權設定香港制度政策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在同一個電台節目指,高鐵一地兩檢方案有《基本法》的法律基礎。她指,在中國憲法和基本法之下,人大決定有權設定香港特區制度和政策,而人大決定會將涉及的灰色地帶一一解決。她認為基本法二十條,並非最關鍵的條文。譚惠珠說,李柱銘所講,由大門進入業主房門的通道,事實是比喻車廂等乘客購票後才能進入的範圍,並非貓貓狗狗也可進入。她說乘客購票時已知部分區域是內地管轄,所以李柱銘的比喻並不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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