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香港回歸20年,內地經濟狀況不可同日而喻,無論內地及本港都有聲音不滿意香港未能搭上這班經濟高速增長的列車,有人更將責任歸咎於《基本法》內對港人生活方式保護的條文,被認為是阻礙內地與香港融合的阻力,甚至因而產生了本土思潮及出現港獨言論。
西九高鐵「一地兩檢」便給予機會去「調整」《基本法》,正如《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所說,如果以狹隘、僵硬的方式理解,便會認為「一地兩檢」不符合《基本法》;不過如果用「目的論」的角度理解,讓法律與時俱進,及回應不斷產生的法律問題,便可以了解現時方案為何符合《基本法》。
一地兩檢「霸王硬上弓」已成定局
「一地兩檢」方案已提出兩個星期,經過不同的解說,各路專家的分析,已經可以看得清這個方案的內容大約是怎樣的了——林鄭月娥由最初強調不會為交通上的方便去放棄一國兩制及《基本法》,到最近轉口風,改打「乘客方便牌」,指「一地兩檢」目的只是要方便乘客,並希望市民不應該「政治化」,「妖魔化」,或以「陰謀論」去看待。
社會更有輿論指沒有「一地兩檢」的高鐵會拖累香港經濟發展,向反對「一地兩檢」人士扣上「破壞經濟」帽子。從這些技倆看來,便可以預知「一地兩檢」幾乎可以肯定「霸王硬上弓」成定局。究竟這件事誰是誰非,確實值得大家去了解。
公安港境執法違反《基本法》22條3款
首先「一地兩檢」確實是一件政治事件,從政治上看,《基本法》制訂的時候,關注港人對香港回歸的信心,所以在保障香港市民生活方式方面的條例寫得「很死」。
《基本法》22條就清楚指明,中央政府及內地各級政府在香港境內必須遵守香港法律,連解放軍駐港部隊的軍營也要遵守香港法律。但「一地兩檢」卻以租借的方式,在西九高鐵總站由內地公安、海關執行內地法律,甚至仍在香港境內的高鐵列車上,也執行內地法律,是否違反《基本法》的個別條文的精神?無論如何都是有爭議的。
《基本法》第二十二條
《基本法》第二十二條
第二十二條 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中央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如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須徵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同意並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 中央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一切機構及其人員均須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 *中國其他地區的人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須辦理批准手續,其中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定居的人數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徵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確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可在北京設立辦事機構。
政治層面:為一國兩制保護牆打開缺口
過往在港府內及市民心中,對《基本法》能夠保障香港生活方式很有信心,但西九高鐵總站「一地兩檢」正好把「防護牆」打開了缺口,律政司引用《基本法》等20條,由人大常委採權香港政府以「出租」方式,放棄在西九內地口岸樓層及列車上執法的權力,轉交內地執法部門,被反對人士形容是向人大申請授權「自閹」。
其實,這正正是部分市民擔心的地方,亦是當年《基本法》立法時擔憂的事件,所以《基本法》才訂出這麼嚴格的規定,現在以方便高鐵乘客為理由容許這種情況在西九高鐵總站發生,令人擔心是葬送香港一國兩制的序幕。
當然持相反意見的人士會說,中央其實是可以用《基本法》18條,把內地出入境法例寫進《基本法》附件3,容許內地出入境法例在香港實施,甚至可以用到人大釋法,令到「一地兩檢」合法化,總之「(中央)話法律係點樣,呢個咪就係法律囉,你要去跟」,現在讓香港走「3步走」令「一地兩檢」合法化,已經向香港的自治權力俾足面了。
《基本法》第十八條
《基本法》第十八條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為本法以及本法第八條規定的香港原有法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 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凡列於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或立法實施。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其所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可對列於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減,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佈戰爭狀態或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佈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乘客方便:效果宣傳大於實際
高鐵乘客方便問題一直是支持「一地兩檢」人士最大的理據,但港鐵營運的高鐵路線只是往返番禺的廣州南站,在西九車站與廣州南站進行兩地兩檢,真的看不到與在西九總站一地兩檢有甚麼大分別。
長途高鐵是由內地負責營運,這些長途路線都是將現時深圳北站高鐵長途線延長到香港,將來西九開出的長途高鐵大部分都會在深圳北站再接載深圳乘客,其實只要深圳方面同意,在深圳北站設立口岸,處理西九開出高鐵乘客入境手續,也不是甚麼困難的事。
現時港穗直通車,就是在紅磡及廣州進行兩地兩檢,也沒有甚麼不方便的事,已有先例可循,為乘客便利而放棄「一國兩制」的界線,令人質疑是否值得。
經濟利益:政府預測不敢樂觀
運輸及房屋局就高鐵香港段乘客量預測顯示,當中商務客比09年時預測減少超過三成,而當局早前亦將高鐵的經濟內部回報率由6%下調至4%。有經濟學者質疑,近年內地經濟增長持續低於預期,當局或高估高鐵客量,質疑能否達到4%回報率。經濟內部回報率是指在建造期及其後高鐵50年營運期內,項目的淨收益回報率。
當局同時調整高鐵客量評估,2009年預測高鐵通車初期每日有9.9萬人次乘搭,2015年的評估雖輕微調高至10.92萬人次,但評估2031年的客量則由16萬人次調低至14.98萬人次,減少6.4%。當局解釋,長遠高鐵客量較預期減少,主因是預期本地人口增長放緩,加上珠三角地區的經濟增長減慢所致。
運輸及房屋局最新預測更顯示,通車首年的商務乘客人次較2009年的預測少逾三成,即一年減少約400萬人次。學者憂商務乘客比例下跌,將進一步拉低高鐵回報率。
政府講清楚真正目的或能獲更多支持
在部分市民看來,高鐵「一地兩檢」需要港人在政治層面付出可能失去「一國兩制」的代價,但換來的成果,無論在乘客方便及經濟收益兩方面,都並非如當局宣傳般那麼大成效。
如果政府真正目的,是要利用西九「一地兩檢」來推動《基本法》靈活化及與時並進,以適應最新的政治、經濟環境,助香港與時並進,就請特區政府向市民說清楚,或許這樣做,更會獲得市民的諒解及支持。
固執地執行《基本法》條文,確實可以保障港人的生活方式50年不變,但有可能令香港與內地疏離,各樣發展停滯不前。但不執行這些條文,又會讓人擔心「一國兩際」已滅亡,甚至影響香港在歐美獲得的「特殊」待遇。經歷西九高鐵「一地兩檢」風波之後,是否應以「模擬式」的一國兩制去取代「條文式」的一國兩制,相信不久將來會成為各方面研究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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