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在「一地兩檢」方案中,最熱烈的討論發生在法律範疇:方案從法律上是否行得通,會否成為日後「一國」改變「兩制」的缺口,該「灰色地帶」能否容許特事特辦等問題,數日來各方議論給出的解釋不一而足。
《蘋果日報》時事評論員林忌認為,不能簡單用方案現時有否違反《基本法》作為判斷其合理性的標準:因為日後可能會發生「釋法後變合法」的情況。林忌指對《基本法》的事後解釋已經改變過許多曾經發生的既定事實,從特首任期,到普選的門檻,說明「即使有白紙黑字保證,只是用來欺騙世人,以及約束別人只用」。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此前曾表明,「一地兩檢」方案並非繞過《基本法》,因為《基本法》沒有明文授權如「一地兩檢」方案這種在香港境內設內地口岸的情況,因此港府的確需要人大批准;又指出「一地兩檢」應屬高度自治範圍,並不是中央強迫的做法。
《明報》社評就指,國外學者就如何理解「憲法原意與精神」方面亦有爭議:有人主張應時代變化調整詮釋不能生搬硬套;有人則堅持必須跟足憲法本意,除非通過立法修改。社評認同前者觀點,稱《基本法》必須尊重,但當年起草的內容未必能考慮到幾十年後的社會變化;法律不應成為香港平穩發展的限制,更應與時俱進。
不少人擔心日後「一地兩檢」會成為破壞香港法制的缺口,《明報》社評則認為目前看不到這種可能,文章形容「一地兩檢」是「特事特辦」,沒有具體先例可循,具體執行時免不了會有灰色地帶;但正因是「特例」,在除西九口岸區以外的區域不會執行,因此構不成破壞法制的威脅。社評稱能理解現時社會提出的各種情景假設,認為正如當年民眾知道要「一國兩制」產生的不安,但毋需擔心方案會有機會挑戰法律。
《明報》「聞風筆動」專欄今日引述多位政壇人士觀察,稱反對方案的政黨人士主要採取法律反駁與渲染社會氣氛兩種手段;但根據連日來公眾對當局解釋的反映看來,市民並不太清楚法律概念的爭拗,對泛民渲染「港府自閹」等說法也無完全接受。有政府中人直言,港府對該方案法律部分的研究已進行多年,在法律依據上站得住腳;若泛民從法律入手,有足夠信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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