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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博評】呂琪:潮州黑槍從何而來?

 



自廣東潮州市饒平發生槍擊案後,內地網絡上掀起了一股議論熱潮。網友對於現在國內罪犯們的器械升級紛紛表示驚訝,感慨稱現在罪犯的裝備未免也太匪夷所思。筆者查閱內地近幾年的一些涉槍案,確實發現:中國加入WTO世貿組織後,和世界的聯系溝通在方方面面都更加緊密了,不少國外的槍支軍火,也開始通過各種各樣的地下渠道流入內地。比較有代表性的當屬以下兩個案件:


第一樁案件發生在2008年,廣東省東莞市公安局曾經打掉一個武裝制毒販毒團夥,警方從毒販中繳獲的武器中,有2支FN57手槍及大批子彈。這是比利時FN公司出品的槍械,采用口徑為5.7mm的SS190子彈,該槍重量輕、後座力小、精度高、穿透力強。最有趣的是,FN57手槍只出售給軍警、執法部門,但由於價格高,即便是美國等西方國家的軍警裝備也不多。遠在中國東莞的販毒團夥能弄到此槍,實在是令人瞠目結舌。


第二樁則是2014年9月在廣州市海珠區南田路發生的。廣州公安分局民警當時在對某制毒窩點進行抓捕行動時,遭犯罪嫌疑人開槍拒捕,嫌犯的槍支打穿了警員所穿的防彈衣,造成警方人員一死一傷。事後查明,該犯罪嫌疑人手持的是一支裝填鋼芯子彈的格洛克17(GLOCK 17)手槍,內地警方常用的防彈衣根本無法抵禦這種殺傷。


流入內地的各式槍械軍火。【從上至下】:格洛克、FN57手槍、白朗寧M1910

槍從哪來?國產+非法流入


有人或許要問:這兩起案件中的槍支到底從何而來?之前的文章也有提到,按以往經驗,內地涉槍案的槍支一般有兩種來源:一種是國產的槍支。像「二王案」(1983年東北王姓兄弟所犯特大案件)、「白寶山案」(1980-1990年間內地重大連續殺人案)裡,罪犯通過盜竊、暴力搶奪等方式獲取槍支,或者由內地地下工坊購買自產的劣質手槍。由於這些槍支用火藥裝填,開槍時火星四射,所以這類槍支有個外號叫「噴子」。在以前內地青海省化隆縣,有不少地下小工坊生產這類簡易槍支。


另一種來源則是外購。像「魏振海案」(1986年陝西省西安市殺人搶劫案)、「張君案」(渝湘鄂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裡,案犯使用的就是在中國西南邊境購買的境外槍支。但隨著中國對西南邊境的管控加強,這類槍支來源越來越緊張。這些地方流入內地的黑槍有一顯著特點,就是大部分都是使用很多年的N手貨,而且型號特別是子彈口徑,比較雜亂。


上文提到的魏振海,當年就曾在雲南邊境購得了一支白朗寧1910手槍。不過,這支白朗寧的標配子彈是7.65毫米的,內地並沒有這一口徑的子彈。魏某本人以為是7.62毫米口徑的手槍子彈,結果回來後才發現口徑不對。所以最後魏某落網時,就是因為在警察面對面抓捕時,他手槍中自己裝填的國產7.62毫米口徑子彈因撞針擊發不到位,發生扣下扳機子彈卡住的情況,被對面的警察當場生擒。


白朗寧7.65mm口徑子彈(圖左)與國產7.62mm口徑子彈(圖右)的對比。(圖片來源網絡)

菲律賓成近年內地黑槍主要來源


不過,近幾年內地槍支的流入有了一個新的來源地,那就是——菲律賓。菲律賓是一個槍支合法化的國家。2014年開始,菲律賓就通過法律進一步放寬槍支管理,一般人只要通過藥物和心理測試,同時沒有任何犯罪記錄或任何未審判的兩年以上徒刑的案子,就可以獲得特殊槍支許可證,在槍店購買槍支。有統計數據指出,菲律賓登記在冊的合法槍支就超過200萬支,還有大批非法槍支無法統計。


更最要的是,菲律賓在菲律賓宿務省(Cebu)達瑙市還有一個很大的地下槍支生產加工廠,該市也由此號稱「亞洲黑槍之都」。達瑙市郊地下兵工廠舉目皆是,每年產出數以萬計的黑槍:從M16、烏茲(Uzi)、AK-47、格洛克等名槍的「山寨版」,到在菲律賓當地流行的「Paltik」土左輪。它們通過地下黑市流向全國,甚至遠及台灣地區、日本黑幫。其中,2010年菲律賓馬尼拉人質事件中的凶徒門多薩使用的M-16,也是來自這裡。


菲律賓地下槍械廠以及所生產的槍械。(圖片來源網絡)

赴菲「練槍」與「買槍」已不算難事


槍支的合法化加上成行成市的自制黑槍工廠,導致菲律賓槍支泛濫化。在首都馬尼拉,大大小小的各種槍店多如牛毛,馬尼拉周邊的各種射擊場也有近百家。這些射擊場從手槍、步槍到機關槍一應俱全,而且收費低廉,吸引了亞洲和世界不少國家的槍支愛好者們前往菲國一過槍癮。據筆者了解,赴馬尼拉的旅費加射擊體驗費大約在6000至8000元人民幣,這個價格對於現在內地大部分人來說並不算很重的負擔。所以近幾年,內地不少槍迷組團去菲律賓過手癮,畢竟內地雖然也有射擊場,但是限制太嚴格,提供的槍支型號也很少。


內地槍迷組團赴菲律賓過射擊癮。(圖片來源網絡)

更重要的是,內地東南沿海地區和菲律賓之間的來往一直比較密切。幾百年的海上貿易加上這廣東福建兩省也有不少居民的親友在菲律賓定居,中菲百姓之間經常在海上打交道,這一過程中難免會涉及到一些不法的交易。南海茫茫,要想完全監控這一海域確實是非常難的事情。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曾經在全國進行過民間槍支清理行動。根據公開資料顯示,單在廣東潮汕、海陸豐地區,政府就收到上交和查獲的各種槍支多達十餘萬支,數量之眾令人震驚。


顯而易見,隨著國家的發展和進步,內地涉槍案件中槍支的種類和來源也越來越五花八門。實際上,近年內地警方在多次掃毒、禁槍的行動中都曾繳獲過外國制式軍用槍支;像奧地利的Glock格洛克手槍、美國M1911手槍,美國M4突擊步槍,都已不再罕見。較為少見的還有捷克造CZ系列手槍,甚至還有很少聽聞的德國HK53短突擊步槍;甚至在本世紀之初廣東省的一次打黑行動中,還曾經繳獲過一門82毫米口徑的迫擊炮和兩發炮彈。


當然,正所謂水漲船高,為了對付犯罪分子這些日漸升級的作案工具,內地警方也在升級自己的裝備。最明顯的是,現在內地警方已經把防彈衣的級別從原來的防止普通鉛芯子彈的GA3提高到了可以防止鋼芯子彈的GA4級別了。警方自身的火力也在加強:原來的54式和64式手槍(香港熟知的「黑星」)已經逐步退出現役,被威力更大槍械所取代,對黑槍流入渠道的打擊力度打擊力度也正在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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