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三年前「佔旺」期間,時任警司朱經緯在旺角執勤期間涉嫌揮警棍襲擊男途人鄭仲恒,朱事後被警方控以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東區法院今(18日)裁定其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押後宣判,朱聞判後木無表情,之後低頭嘆氣。
朱經緯不希望在獄中過58歲生日
辯方律師求情指,朱經緯將於本月25日生日,希望讓他保釋,不用在獄中過58歲生日。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判刑,以索取背景和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57歲被告朱經緯現已退休,他被控於2014年11月26日,在旺角彌敦道666號上海商業銀行外襲擊28歲事主鄭仲恒。
律政司及警方一直拒絕檢控
這案案件發生於2014年,雖然有很多事發時的新聞影片及照片佐證,但警方及律政司一直拒絕檢控朱經緯,2015年7月22日監警會召開特別內務會議,維持對朱案的指控證明屬實結論。由於投訴警察課一直不同意此結論,監警會考慮呈交特首裁決,受害人鄭仲恒的法律團隊亦發聲明會採取私人檢控,至2015年12月14日警方終於同意朱經緯打人「指控屬實」,並採取行動拘控,但已有足夠時間讓朱經緯在2015年7月「光榮」退休及申領所有退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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