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昨日決定,向立法會四名被DQ的議員追討已發的薪津,若四人無力還款,將被申請破產而無法參加明年3月的補選。有政圈人表示該決定將令各黨重新考慮補選策略;亦有媒體關注行管會追討行為,並就該決定是否合理進行討論。
此前,有黨派承諾若DQ議員決定補選,將在補選時優先為他們讓路;但在4名DQ議員可能因為無法還款而失去補選資格的情況下,部分支持「讓路」的政黨表示需要重新考慮參選策略。《明報》「聞風筆動」專欄稱,有泛民中人表示,雖然DQ四人中劉小麗和梁國雄此前已表明不會參加明年3月補選,但若他們最後仍「被破產」,則無法參加第二輪補選;認為非建制派內部或可重新討論讓二人參加3月的補選先拿回議席。
不過,具體安排在非建制內部也有不同意見。該泛民中人亦坦言,非建制派內部因為劉梁二人一早表明不會參選,所以各政黨已經開始為派別內的初選作準備。如今如果因為此事打亂各黨部署,將引來更大爭議。文章又引述某資深民主派人士說法,稱現在很難再為劉梁二人讓路,因為各黨初選準備已基本完成。
有意參選的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張秀賢就表示,並非沒有商量餘地,但時間緊迫,相關討論須盡快開展;而另一有意參選者、民協馮檢基則指,民主派一向有「讓路」共識,現在關鍵反而使劉梁二人怎麼想。
另一邊,媒體亦關注立法會對四名DQ議員的薪津追討情況。昨日下午立法會主席兼行管會主席梁君彥見傳媒時,宣布行管會決定向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與姚松炎四人追討去年10月12日起的議員薪酬及營運開支等款項,數額在270萬至310萬元不等,合共總額約1174萬港元。
《蘋果日報》引述四人的評價,稱立法會的決定屬於「政治迫害」,其中羅冠聰認為,DQ四人到被取消資格前都以議員身份盡心為市民服務,不應「有汗出、冇糧出」;姚松炎就指,既然立法會承認他們的投票有效,此時再追討薪津的行為就等於「搶奪知識產權」;梁國雄則指,應該控告當日宣布四人宣誓有效的梁君彥;而劉小麗就呼籲港人參加12月3日的遊行,以抗議政治迫害。
《經濟日報》政情消息稱,有行管會成員解釋本次發信追討只是整個程序的必經步驟,是為了回應法庭判決;但既然法庭沒有說明四人應該退回全部已發薪津,因此行管會仍有酌情權向四人追回多少款額。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亦表示同意追討薪津,認為四人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但也同意若議員還款困難應和行管會商討。
《東方日報》「正論」文章認為,目前非建制派對行管會的決定已擺出「全面開戰」姿態,要追回這筆薪津一定不容易,最終也可能只是擺出立法會的政治態度而已。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立場新聞》的刊文指,DQ發生時各方的觀點是四人已經作出有效宣誓並開始履行議員職責,因此有權領取立法會議員的薪酬;所取得薪酬也用於聘請議員助理及其他立法會事務,又因議員職責未另尋工作,因此他們唯一只需歸還那些預先支付且沒有使用的津貼款項即可。
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認為,行管會的舉動並不合理。他今日在《am730》的專欄指,行管會的決定雖有法律依據,但立法會並非在四人去年10月12日宣誓後立即採取行動,而是在11月釋法之後才向他們採取司法行動;另外,四人雖因宣誓失效喪失資格,但他們在立法會「工作」期間對法案議案投的票卻仍算有效,如果按照行管會的決定,四人在立法會期間等於「無常義工」,這也是不公平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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