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內地科學家賀建奎昨日現身交待編輯基因嬰兒事件,令編輯人類基因成為熱烈的議題,評論多數以醫學倫理、社會道德及其安全和實用性為立足點予以批評。然而人工智能(AI)及基因工程可謂未來新興科技發展的主要方向,成為大國競賽的分水嶺,或會引起更多存在爭議的生物科技秘密研究。科技發展往往超前於法律倫理,有意見認為法律監管必須與時俱進,方可確保科研朝正確方向發展,以造福人類。
以對抗愛滋病為由辯護
內地科學家賀建奎昨日出席港大舉行「人類基因組編輯國際峰會」,交代基因編輯嬰兒的事件細節,該峰會主席批評賀建奎的研究「不負責任,反映科學界自我規管失效」。內地有112名科學家亦對賀建奎予以譴責。賀建奎則以「對抗愛滋病」為理由作出辯護,然而有科學家指出,現時有不同的方法對抗愛滋病,其研究既不透明亦無醫學的需要。
個別科研者追求名利?
《大公報》社評表示,必須徹查「基因編輯嬰」事件並追究其責任,「僅在科研工作上違反法規、有悖倫理,而且更可能涉及到不法經營和牟利,這就更是令人髮指和不可以接受的」,認為內地個別大學或科研機構在體制和監管上存在漏洞,甚至默許「謀財害命」,形成個別科研工作者因追求「名利雙收」、「一鳴驚人」而埋沒良心和道德,應以遏止。
治病及改造界線難劃分
《成報》社評指出,去年10月一場在美國三藩市生物科技會議上,前美國太空總署(NASA)生物化學研究員、「生物黑客」Josiah Zayner就直播以針筒注射基因編輯工具至左前臂,意圖編輯一種肌肉生長抑素基因,聲言或會使其左手肌肉長大。社評認為「這種改造身體突破人體極限的工具,究竟是治療疾病抑或改造出新物種呢?界線如何劃分呢」?
中國基因技術已壓美?
在中美科技競賽的格局之下,基因工程與人工智能(AI)是本世紀兩大高科技領域,而基因剪刀技術開啟了基因編輯大門。《明報》社評指出,「中美的基因剪刀技術應用專利項目,數量旗鼓相當,各佔全球總數接近兩成」;「2015 年,中國科學家率先做人類胚胎基因編輯實驗,中方在運用基因剪刀治療癌症方面,也領先全球,迄今已有近百病人接受過治療」。社評引述高盛一份報告聲稱,「中國已在基因編輯競賽壓倒美國」。
美國亦有秘密生技計劃
《明報》社評引述美國《大西洋》雜誌亦提到,過去美國國防部亦有秘密生物科技計劃。「目前美國國防部高等研究計劃署(DARPA)有研究基因編輯技術,外界不知詳情」;美方讓大量帶有基因改造病毒的昆蟲接觸農作物,以改造作物基因抵禦旱澇,然而有德國學者質疑,表示抗旱澇有其他方法,認為其研究成果可倒過來用作生物武器。
證明無秘密實驗困難?
《明報》社評引述學者意見認為,「賀建奎今次研究算不上有重大技術突破,不過如果基因編輯雙胞胎誕生屬實,由於只有賀建奎等人知道雙胞胎身分,意味他們可以長期觀察雙胞胎成長」,即使有「活人實驗」之嫌,但賀建奎確實會有踏足「研究前沿無人區」的優勢。社評又表示,基因剪刀技術發明人、美籍華裔科學家張鋒主張締結全球協議,禁止基因編輯嬰兒,「可是基因工程競賽已經展開,能否成事全無把握」;「世界之大,要保證沒有科學家悄悄進行實驗談何容易」。
指引非法例有灰色地帶
國家科技部表示,如果賀建奎的基因編輯嬰已經誕下,已經違反《人胚胎幹細胞研究倫理指導原則》,當局將會依法處理。《明報》社評指出,有關文件只屬指引並非法例,「申請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醫療機構,必須符合《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文件要求,當中規定『禁止以生殖為目的對人類胚胎進行基因操作』,不過有關法律針對的是醫療機構,是否適用於科學家個人,或有灰色地帶」。
法律監管須與時俱進?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已著廣東省衛健委調查事件,並依法依規處理,並及時向社會公開結果。《文匯報》社評表示,「科技發展往往超前於法律法規,科研的倫理禁區、安全禁區容易存在灰色地帶,法律監管必須與時俱進,才能確保科研朝正確方向發展,造福人類」。
中國現有法律存滯後性
《文匯報》報道引述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博士、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業務管理部主管劉立傑表示,「賀建奎團隊在對基因編輯胚胎植入母體的過程中,操作者沒有執業醫生資格,其行為並不能排除構成非法行醫罪」;「面對基因革命、AI技術等飛速發展,中國現有法律存在滯後性」。
加強道德倫理的審查?
《香港經濟日報》報道引述港科院創院院長徐立之指出,賀指幫助愛滋病患者說法「站不住腳」,實驗未達倫理道德標準,亦未知基因之間有甚麼影響和後果,他形容兩名小女孩「不幸」。「事件證明要加強科學實驗的道德倫理審查,甚至應討論是否用法律、發牌方式規管這類實驗」。
收緊限制會使學術倒退
《都市日報》報道引述中大醫學院副院長(研究)盧煜明表示,「基因改造技術仍未成熟,基因改造嬰仍有不確定性,擔心日後有關部門會收緊研究限制,令學術研究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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