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小學生寫字,學生苦、家長苦、教師更苦。小學中文教師掙扎於「正確」字班,家長要學生「寫得正確」,學生喊口寫寫寫、寫寫寫,擦完再寫,最後收回的功課可能又被打交叉。舉一例,年前有家長教小朋友寫「慈」字,被教師批改後才驚覺「慈」字竟是草字頭(艹),這個討論甚至伸延至曾鈺成與陳凱文的正邪辯論。
事緣於小學教育有一官訂文件,《香港小學學習字詞表》自1990年公布,經過修訂、推出網上搜索版,推行至今約有十九年,是語文教師、教材出版社的中文字型參考材料。然而,社會(尤其是家長)時常有聲音指出,不同年代學習的中文字型存有差距,或對或錯,反而無所適從。
根據《香港小學學習字詞表》簡介,該文件意在「增加了字詞教學的規範性和針對性,為語文教師、課本編輯提供了參考依據」。課本編輯依據教育文件,訂定教材字型,無可厚非;語文教師以此輔助教學,也是情理之內,特別是小學教育理應為學生打好基礎。問題出於這份「參考」文件被過分依賴,變成判別對錯的硬規則,非該表字型就是錯字。
教育界友人常戲稱教師在字詞練習冊的示範字體為「間尺字」,一橫一豎,直得像用尺子寫出來,美觀得違反人體工學,又考較某些筆畫「穿頭」、「不穿頭」,仔細紅圈起來,當作為日常考績的指標。已為人母的朋友慨嘆,以往所學的一套字型,似乎已經不合時宜,反被子女指為寫「錯」字,不然子女的字詞練習冊被老師圈得滿江紅,只好無奈抓住小肌肉未發達的小手按「間尺字」書寫,或忍痛下手,讓孩子落入擦擦寫寫的循環,長遠降低子女的學習興趣。
中國文字發展源遠流長,同一字有不同寫法或異體字是常態。猶記得小學作文時,曾將「老闆」二字,寫成「老板」,老師仍酌量給分,理由是兩種寫法都為社會接受,但老師仍會講清楚在香港地區的常用用法為「老闆」,讓學生足記一生,而且更人性化。
這事如果發生在當今校園,大抵因為學生寫的跟教科書不一致,或許簡單扣分收場,更深一層就是被教師嚴斥他們不用教科書的寫法,甚至進一步臆想學生沒有溫習,未必太過。我認為教師要求學生學習字型規範、教授異體字,兩者向來並非對立的概念。我們要認清,教授中文的目標是讓學生能夠表情達意,我手寫我心,並以中文為籲匙,開啟不同學科的大門。
最近有學校提出,教師要求學生筆畫正確、筆順正確即可,不宜斟酌於無關錯字、別字的錯誤。錯字和別字是兩個概念:錯字屬於書寫錯誤,以致字不成字,如將「式」字右方寫成「戈」;別字則是運用上的錯誤,如「幻想」寫成「幼想」、「重新」寫成「從新」。
筆者認同該校的觀點,師者以傳道、受業、解惑為任,此二者影響文詞意思的正確表達,為師者應嚴糾不懈。但如果按以《字詞表》中一筆一劃必要跟到足,而教師又未具清楚解構字源的由來,只每每針對、著眼於所謂的寫對、寫錯,此等實是小學而大遺,未免捨本逐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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