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佔中案九名被告今日宣判,4人被即時判監、3人判緩刑、1人判社會服務令,另陳淑莊因需要進行腦部緊急手術,押後至6月10日判刑,其間可繼續保釋外出。
各人判刑如下:
●戴耀廷 (54歲)
串謀犯公眾妨擾罪(中環公眾地方及道路):監禁16個月
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監禁8個月(同期執行)
●陳健民 (59歲)
串謀犯公眾妨擾罪(中環公眾地方及道路):監禁16個月
罪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監禁8個月(同期執行)
●朱耀明 (75歲)
串謀犯公眾妨擾罪(中環公眾地方及道路):監禁16個月,緩刑兩年
●邵家臻 (49歲)
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監禁8個月
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監禁8個月(同期執行)
●鍾耀華 (25歲)
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監禁8個月,緩刑兩年
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監禁8個月,緩刑兩年
●張秀賢 (24歲)
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
●黃浩銘 (29歲)
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監禁8個月
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監禁8個月(同期執行)
●李永達 (62歲)
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監禁8個月,緩刑兩年
●陳淑莊 (46歲)
押後至6月10日判刑,其間可繼續保釋外出
陳淑莊腦部有病危及生命需盡快動手術
陳淑莊一方今在庭上呈上3份醫療報告,指出陳淑莊的腦部需動手術,形容情況屬「危及生命」(life threatening),陳淑莊的醫生將於兩星期內為她安排動手術,故向法庭申請押後6星期判刑。法官陳仲衡最終批准陳淑莊押後至6月10日判刑,其間可繼續保釋外出。
https://www.litenews.hk/?p=69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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