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在行政會議前表示,修訂逃犯條例的其中一個原因是要處理台灣殺人案,存在迫切性,但如立法會修例工作未能趕及,將會是大家不想見到的結果。但即使如此,政府的修例工作亦不會停下,因為修例另一個原因是要堵塞現有法例漏洞。
林鄭月娥不接受修例不設追溯期
林鄭月娥希望立法會盡快完成審議工作,保安局及律政司會繼續聽取意見,但強調如果涉及修例的根本,例如要求修例不設追溯期,就未必能夠接受。林鄭月娥說:「因為顧名思義這是移交逃犯的條例,是移交犯了法,而逃離某司法管轄區來到香港,如沒有追溯期是甚麼意思呢?就是以前犯了法來了香港,不需要繩之於法,這個我相信不是社會大眾會接受的修訂內容。」
謝偉俊指有機會在七月完成審議
獲建制派推舉出任移交逃犯安排法案委員會主席的謝偉俊表示,今次的審議時間不會少過70小時,如果議員合作,有機會在七月完成審議草案,但如果要配合港人涉嫌在台灣殺人的案件審訊進度,再縮短審議時間恐怕不容易。
審議會否剪布或劃線言之過早
謝偉俊指,自己的作風一直不算嚴苛,但審議時間緊迫,委員會人數眾多,而且法案具有爭議性,嚴謹執行議事規則是在所難免。至於會否剪布或為討論劃線,他認為言之尚早,但指法案委員會有責任盡快完成審議,一般要在三個月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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