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三名學運領袖昨日最終被裁定入獄6至8個月,加上反東北衝擊立會案的十數名年輕人入獄,引發社會言論激盪。有媒體透露社運陣營受到重挫,使非建制派補選再添陰雲;另外,自上訴庭判詞公開後,有社運領導者首次公開對事件表態。
衝擊公民廣場案與反東北發展衝擊立法會案結果定音後,社運陣營受到重創。《香港01》消息稱,有自決派人士透露最近香港眾志與朱凱廸等其他自決派人士都在重新評估社會行動的法律風險,不打算再頻繁採用涉及監禁風險的手法,日後會衡量抗爭成本與效果以決定是否行動。香港眾志內部評估,公民社會日後可能需要尋找議會和街頭抗爭之外的「第三方向」延續抗爭。
《香港01》引述某民主派人士放風,稱DQ案後民主派早有默契將補選港島區議席留給香港眾志,甚至支持羅冠聰重返立會,或者讓黃之鋒擔任「Plan B」;但事到如今,非建制派失去「標青」人選,一時間已較難尋人出戰港島區,非建制派補選形勢已不再明朗。
今日《明報》刊登衝擊公民廣場一案中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在判案書開頭所撰內容,其中有數段提到「違法達義」一說。楊振權稱近年香港社會出現「一些有識之士,鼓吹『違法達義』的口號、鼓勵他人犯法」,更指這些想法「傲慢和自以為是」,形容「本案是一宗表現上述歪風的極佳例子」。
判詞中未具體點名這些「有識之士」是誰,有媒體已作出判斷。《巴士的報》Ariel政情文章認為楊官口中的「有識之士」顯然是指戴耀廷,並以戴耀廷自2013年佔中以來一直大力宣傳「以法達義」理論為據,又引述戴耀廷本人曾言「違反不義的法律以達到公義,是符合法治的做法」。文章表示,戴耀廷如今仍以他的「四層法治」理念進行宣傳,但上訴庭的判詞已給所有人「當頭一棒」,為此類理論打上叉號。
不過,戴耀廷本人否認部分輿論的批評。據《852郵報》報導,今晨他在出席電台節目時,就以終審法院法官賀輔明勳爵在2006年某宗案例中「有人真誠地違反法律去挑戰法律或政府行為中的不公義,是文明社會的標記」作例,稱上訴庭無考慮被告動機,直接跳入結論判刑,是「法律原教旨主義」;又指該次裁決「不適當地將法律阻嚇作用提到最高」,擔憂打壓會造成適得其反的後果,民眾日後對法庭更難充分信任。
戴耀廷強調,自己重申公民抗命並非任意叫人違法,也沒鼓吹過「違法達義」,不過對法庭稱呼自己為「有識之士」感到高興;又稱自己作為佔中發起者,入獄機會也很大,而年輕人願意為社會公義付出個人代價的行為,「作為中年人應為此感到羞愧」。
據《蘋果日報》,另一佔中發起人陳健民在回應該報查詢時,形容政府以法律阻嚇市民爭取民主做法愚蠢,稱這批入獄青年歸來時將「帶著更大的道德力量與專制政權周旋」;陳健民直言,就算有日要坐牢,亦會以參加過佔中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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