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如何執行死刑才是最人道,向來都極具爭議。美國一名死囚指自己患有罕見先天疾病,而「注射式死刑」將導致其腫瘤破裂,並在極大痛苦中死亡,要求改為以毒氣行刑。周一,聯邦最高法院以5比4的票數駁回,法官指憲法不保證每位死囚能「無痛死亡」。
據《路透社》報道,美國一名50歲死囚巴克萊夫(Russell Bucklew)在1996年綁架和謀殺前女友、她的新伴侶和其6歲兒子,其後又打傷一名警員,結果被法院判處死刑。最近克萊夫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對他被處死的方式提出異議。
患罕見先天病「注射式死刑」帶來極大痛苦
巴克萊夫表示,自己患有罕見的先天疾病,其頭部、面部和頸部生長出畸形血管腫瘤。「注射式死刑」不但無法令他立即死亡,更導致這些腫瘤破裂,令他承受極大的痛苦。他認為,如果用此方式向他行刑,是違反了美國憲法第8修正案中禁止「施加殘酷和非尋常的懲罰」(cruel and unusual punishment),要求法院促請州政府改為用致命氣體行刑。
最高法院以5比4的票數駁回
聯邦最高法院周一(1日)中駁回巴克萊夫的要求,維持注射方式執行死刑,當中5位保守派大法官支持駁回,4位自由派大法官反對。判決聲明指,挑戰執行方法的囚犯必須提出適當的替代選擇,而巴克萊夫無法提供足夠證據,證明「毒氣行刑」可以「輕而易舉地」執行及「減輕痛苦」。
法官:憲法沒有保證囚犯「無痛死亡」
保守派大法官戈蘇奇(Neil Gorsuch)表示,巴克萊夫試圖利用在訴訟後的申訴來延誤行刑,而憲法第八修正案亦沒有保證每位囚犯「無痛死亡」,「很多人,包括那些主要罪行中的受害者也得不到這個保證」。自由派的大法官索托馬約(Sonia Sotomayor)則不同意戈蘇奇的看法,認為「導致延誤」的法律手段和案件完全無關,判決應該保持謹慎。
判決引爭議 有人認為太殘忍
外界對於今次最高法院的決定有不同意見,當中《CNN》更以「最高法院的裁決格外殘忍」為題作報道,而美國網絡雜誌《Slate》的一篇評論文章甚至認為,最高法院的保守黨今次是將酷刑合法化,裁決意味第8修正案判例的終結,亦是美國死刑新的殘酷時代的開始。
此事於各大社交媒體上亦引起爭論,有網民批評,外界對他即將遭遇的事表示同情時,應考慮到昔日被他傷害及殺害的人所受的痛苦;不過,亦有人認為此舉是違背了與過去社會所追崇及維護的人權。
People like #RussellBucklew are why I support the death penalty. Imagine the sheer horror on a 6 year old’s face, as he watched a man shoot his father in the face, blowing his father’s brains out. Bucklew has escaped punishment for 23 years. It’s time for him to face it at last.
— The Death Watch (@the_death_watch) 2019年4月1日
(Yes, what Russell Bucklew did is horrifying. But “so let’s torture him through an unnecessarily slow and painful death” is the opposite of what we’re meant to stand for as civilised human beings.)
— Paul Fischer (@tencents77) 2019年4月1日
https://www.litenews.hk/?p=6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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