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台灣被拒於聯合國門外,但其漁船卻因觸犯去年底生效的聯合國「漁撈工作公約」(Work in Fishing Convention),在南非開普敦一度被扣留。
遭扣留漁船修理後於6月底已放行
聯合國旗下國際勞工組織(ILO)今天宣布,國際勞工組織旨在保護漁工的「漁撈工作公約」在去年生效後,已扣留了首艘違反公約的漁船,這艘漁船是來自並非聯合國成員的台灣漁船,今年5月在南非開普敦被扣留,在船隻修理及繳付895美元扣留費用後於6月27日獲放行。
漁工抱怨工作條件希望離開漁船
國際勞工組織發言人范羅倫(Hans Von Rohland)表示,該漁船的船員向南非開普敦當地督察員抱怨工作條件後,督察員發現該漁船有連串問題,包括「缺乏文件,住宿環境不佳,漁工食物不足,以及船上安全和衞生條件太差。船員告訴督察員,他們必須用手把漁獲拉上船,並將沉重的漁獲搬到儲存設施,他們希望離開這艘漁船。
海事安全局認為漁船不適於航行
南非海事安全局(Maritime Safety Authority)的保羅(Thelma Paul)表示,僅有兩名船員有工作合約,甚至沒有船員名單,而且救生圈爛了,必須更換,船錨無法使用,有個錨甚至不見了。這艘被認為不適於航行的漁船,在修理後,已於6月獲釋。
漁撈工作公約保障全球3800萬漁工
漁撈工作公約在確保全球3800萬漁工都能在適當且安全的條件下工作,這個行業深受剝削、強迫勞動和人口販運之苦。漁撈工作公約在2007年通過,但在立陶宛去年11月成為批准這項公約的第10個國家後才生效。
台灣漁業署指涉事漁船無虐待漁工
台灣農委會漁業署副署長林國平表示,高雄籍漁船「福甡11號」5月違反聯合國漁撈工作公約遭南非扣留,主因是船身傾斜等安全設備被要求改善,無虐待漁工,漁船設備改善後於6月27日出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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