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房協日前公布「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詳情,容許轄下指定資助出售房屋項目的合資格業主,在不須補價下將單位內的個別睡房出租予合資格租戶,作為「暫租住屋」,而業主須保留其中一間睡房自用。究竟計劃有什麼重點,對私人租務市場會否有影響?
「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詳情
計劃適用於哪些房屋項目?
「住宅發售計劃」:
北角健康村第一期及健康村第二期、土瓜灣家維村、荃灣祈德尊新村、青衣偉景花園、深水埗樂年花園、將軍澳茵怡花園、荃灣寶石大廈、西貢翠塘花園、黃大仙啟德花園、屯門景新臺
「夾心階層住屋計劃」:
青衣宏福花園、將軍澳疊翠軒、沙田晴碧花園、將軍澳旭輝臺、馬鞍山雅景臺、鴨脷洲悅海華庭、荔景浩景臺、葵涌芊紅居、何文田欣圖軒、鑽石山悅庭軒
(21個項目的單位總數約有1.9萬個,符合參與今次計劃的單位則約1.3萬個。)
申請資格
業主
- 擁有單位滿10年或以上
- 單位仍受政府批地契約及批地條款修訂書的轉售條件限制(即未補價單位),及沒有持有有效的住宅發售計劃第二市場「可供出售證明書」
- 單位內部間隔必須為2間睡房或以上(以轉讓契圖則為準)
- 單位內沒有任何僭建物
備註:業主須保留其中一房自用,睡房必須以「一整間形式」租予一個租戶,單位內廚房和浴室須為業主及租戶共用(如該單位有2個浴室,套房內之浴室除外);如出租予租戶的睡房為連浴室之套裝睡房,業主可將餘下的浴室留為己用,無須與租戶共用。
租戶
- 持有有效家庭或單身長者之公屋申請編號,並獲登記達3年或以上;或持非長者一人住戶公屋申請編號,並獲登記達6年或以上
- 申請人/或名列於申請表上的所有人士的資料均須與房委會公屋申請資料相符。
- 申請人必須在申請房委會公屋直至獲發本計劃的「合資格租住證明書」及至與業主簽署的租約當日,仍然符合申請房委會公屋的條件。
- 符合資格的租戶申請人及申請表內年滿18歲或以上的家庭成員(如有)須依照香港法例於房協辦理宣誓手續,聲明其本人/家庭的申請資格(包括但不限於入息及資產)仍符合房委會公屋申請的資格以及並無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
如何配對?租金如何釐定?
合資格業主及租戶可於市場上「自行配對」,包括透過地產代理完成程序。另外,租金由業主與租戶雙方自行釐定,但租約必須使用由房協擬定的標準租約,在簽訂後的租約須向房協交回一份「已簽訂租約通知書」。
租約將為期2年,首12個月屆滿後,業主與租戶任何一方,可以書面形式提早2個月通知終止租約。若租戶在租約期內獲房委會或房協成功分配公屋,必須提前終止租約。
不過,房協行政總裁黃傑龍表示,資助房屋租金不能與私人住宅租金比較,加上租戶是公屋輪候人士,有入息和資產限制,相信租金水平不會高於市場租值,「房協會觀察計劃的受歡迎程度,以及收集租金數據,在半年後檢討」。
申請手續
房協將於2018年9月向適用的資助出售房屋項目的業主派遞計劃的簡介及適用於業主的申請表和申請須知。
市民可親身前往大坑浣紗街23號龍濤苑房協申請組或長沙灣青山道413號東景大廈房協辦事處索取計劃相關資訊,或在計劃的網站下載。
有意參與出租計劃的業主可由即日開始向房協提出申請。申請費為港幣400元,必須以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繳交,而租戶的申請預計將於10月底展開。
美聯:對整體私人租務市場影響有限
美聯物業住宅部行政總裁布少明昨日(19日)向《香港經濟日報》表示,計劃相信對整體私人租務市場影響有限。首先,申請者必須為公屋輪候冊人士,因申請公屋有入息限制,故未必會是租住私人屋苑的人士,「由於與一般私人租賃市場的租客不同,相信計劃未會減低私人屋苑的租住需求」。
另外,因計劃有不少限制,並非所有公屋輪候冊人士亦能參與計劃。但布少明認為,此計劃始終給予合資格的公屋輪候冊人士增加租屋的選擇。
去年10月,特首林鄭月娥公布首份《施政報告》,建議房協容許轄下未補地價的資助出售房屋項目業主,可用低於市價分租單位予有需要家庭居住。
https://www.litenews.hk/?p=59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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