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隨著內地手機電子支付及理財日益普及,手機已成內地居民隨身攜帶最重要的用具,全國人大代表董明珠建議嚴懲偷手機賊人,偷手機應判監10年,撿到不歸還機主也應判監5年。
內地居民手機多已綁定了銀行卡
全國人大代表,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裁董明珠在3月7日下午廣東代表團小組會上建議立法,對偷竊手機、撿到手機不還者追究刑事責任。她指出,現在手機在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手機已不再是對外聯繫那麼簡單,手機上有很多功能,特別是很多手機都綁定了銀行卡,,成為電子錢包,所以丟失手機應該無償退還。
嚴懲偷手機賊可令社會穩定
董明珠說,偷手機要判10年監,撿到手機不交還也要判5年監,這個社會就穩定了。「我們立法也好,做一些制度建設也好,一定是為大眾服務的,它在日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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