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廉政公署落案起訴香港警務處(警務處)總電訊工程師,控告他涉嫌使用虛假文件,誤導政府向他批出一筆首期貸款及居所資助津貼共逾190萬元。被告今日(1月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廉署早前接獲庫務署轉介的投訴,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控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虛假文件罪名
被告黃振球,58歲,於星期三(1月10日)被控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虛假文件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被告今日無須答辯。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本年2月12日答辯。被告於1981年加入皇家香港警隊(其後改為警務處)。他於案發時任職電訊工程師,符合資格參加居所資助計劃。他現職警務處總電訊工程師。
誤導政府向他批出居所資助計劃貸款及津貼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一九九七年九月八日使用一份「有關公務員/其配偶已享用的房屋福利及與房屋有關連福利的聲明書」,而該文件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他本人是單身,意圖誤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被告涉嫌隱瞞其配偶事實上曾接受房屋福利,並因此誤導政府向他批出居所資助計劃下一筆首期貸款及居所資助津貼共逾190萬元。
獲准以現金一萬元保釋
被告獲准以現金一萬元保釋。他亦受命須在報住的地址居住、如更改地址須於二十四小時前通知廉署,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庫務署和警務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由香港電訊技術人員做起
英文名Jolly的黃振球是俗稱「紅褲子」出身,從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前身的香港工業學院(工專)畢業,首份工作是在香港電訊當技術人員,在電話機樓工作,他說他學會了不怕蝕底;後來加入了香港飛機工程負責維修及保養飛機「黑盒」,那時他學會了責任心;之後為港燈服務,興建鴨脷洲控制中心與南丫島新發電廠的微波通訊系統,那是他感到自豪的第一項大型通訊工程。
完成了兩個碩士及博士課程晉升至管理層
到 1981 年,黃振球正式加入警務處,由基層通訊助理做起,曾負責不同部門及林林總總的通訊裝備,其間亦不斷進修,完成了兩個碩士及博士課程,晉升至警務處通訊科的最高管理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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