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南韓法院昨晚(22日)批准逮捕令,正式拘捕前總統李明博,他被控涉嫌受賄、侵吞公款、濫用職權等罪名,目前監禁在首爾東部拘留所。被捕前,李明博於其facebook專頁上發布長達三頁親筆信,信中他沒有否認相關指控,並表示自己「沒有埋怨,一切咎由自取」。
李明博:相信日後能以真面目示人
據《韓聯社》3月23日報導,前總統李明博於被捕前,在其facebook專頁上發布這封長達三頁的親筆信。
李明博於信中指出,回顧自己走過來的路,不論是在企業工作的時候,還是擔任首爾市長及總統時,都已盡力,「特別是就任總統後非常有決心」。
李明博承認,雖然自己努力消除陳規陋習,追求政治清明,但在今天民眾看來「顯得不足」。他認為,在總統任內經歷嚴重的金融危機,但韓國以最好的面貌克服危機,對於那些為克服危機合心共事的人們,他表示一直心存感激,「想起他們我就感到歉疚」。
李明博表示,過去10個月經歷了「難以忍受的痛苦」,想起很多人放棄休假、工作卻因自己而受苦,「希望我被逮捕能減輕與我共事之人和我的家人的痛苦」。最後,李明博坦言,相信日後能以真面目示人,說出想說的話,「我仍會繼續為大韓民國祈禱」。
韓檢方4月上旬起訴李明博
韓國檢方指控李明博犯有受賄、侵吞、逃稅、濫用職權等10多項罪名,負責逮捕必要性審查的法官朴范錫22日表示,案件事實基本清楚,案情重大,犯罪嫌疑人位高權重,有毀滅證據之虞,逮捕有其必要性。
《韓聯社》報導指出,3月22日晚上11時,李明博於在家中被捕,並被押往首爾東部看守所。檢方指,鑑於李明博現年77歲,在處理其入獄程序後,恐他未獲充分休息,因此3月23日不會進行訊問。
檢方指出李明博不僅收賄110億韓元,還曾秘籌339億韓元資金洗錢。一旦罪名成立,恐將面臨最高45年刑期。
報導提及,考慮到6月韓國地方選戰已經開展,為避免影響選情,檢方或不會等到逮捕期限屆滿(4月10日)才提起公訴,司法界預計檢方將加緊辦案爭取4月上旬起訴李明博。
前總統朴槿惠去年3月31日被補,遭到檢方求刑30年,現正在等待法院作出判決。如今李明博被捕,這是韓國自1995年逮捕全斗煥、盧泰愚2名前總統後,時隔23年再度出現2名前總統同時入獄。
https://www.litenews.hk/?p=48106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