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公布,根據「可加可減機制」及追回上年度加幅,兩年一共加價3.14%。一些政客更立刻用港鐵「賺大錢」來抽水,不過單純著眼於盈利數字,對於港鐵來說是否公平?
首先、「賺大錢」不是客觀的講法,2017年度港鐵利潤為168億港元,但港鐵資產回報其實一向不高,2017年的6.38%已經是近年高位,比兩電的利潤管制7%還要低。個位數的資產回報,在公用及收租兩類公司的回報絶對稱不上賺大錢。
再者、港鐵不加價,對私人營運的巴士公司是非常不利的。更多乘客因為價格問題改乘港鐵,對巴士公司是不公平競爭。近月因為九巴嚴重意外,巴士司機不斷要求加薪,如果加上港鐵凍結票價,巴士公司更難獲利。長遠對香港公共交通的平衡發展十分不利,巴士服務更難改善。
港鐵主席馬時亨的觀點正是不能只有港鐵不加價,令整體公共交通供求失衡,因此才於上屆政府時已經提出用港鐵股息津貼市民的方案。今屆林鄭上台後亦已經同意,只是需時設計執行方案,所以仍未落實。
加上,林鄭月娥的首份施政報告已經提出了用公帑補貼市民交通費,以每個月交通費400元劃線,多出的政府會補貼 25%。如果完全忽略這個因素而只著眼港鐵加價,又是否合理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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